來源:網絡 作者:匿名 2009-12-18 11:07:09
昨天,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新豐縣不公開開庭審理了一在校學生放高利貸而引發糾紛致人死亡案,被告人譚某強、羅某峰、俞某航涉嫌故意傷害到庭受審。
據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譚某強(1992年11月13日出生,某校初中生)借給被害人潘某1000元之后,要其還1100元,被潘某拒絕。今年5月27日晚,潘某到新豐縣某娛樂城娛樂時與同在該處娛樂的譚某強因放高利貸的利息問題在三樓走廊上發生了爭吵,并動手打了起來。
之后,譚某強糾集了被告人羅某峰(1992年12月16日出生)、俞某航等十多人再次出來尋釁。其中,羅某峰手持彈簧刀、俞某航手持滅火器,沖入301房對潘某進行毆打。譚某強使用隨身攜帶的鑰匙猛插潘某,羅某峰使用小刀刺插潘某的腹部及大腿數刀。潘某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公訴機關指控認為,在共同犯罪中譚某強、羅某峰為主犯,應當按其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俞某航是從犯,應當從輕處罰;譚某強、羅某峰犯罪時未滿十八周歲,應當從輕處罰。
該案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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