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 作者:匿名 2010-02-23 15:08:57
一、培養目標
藝術管理系(藝術管理專業)致力于培養符合現代文化藝術產業市場需求的,具有良好的藝術專業素養、經營競爭意識、戰略眼光、組織才能的新型藝術管理人才;能在各級文化事業、文化創意產業、文化傳媒機構、各類演藝運作部門等從事管理工作的專門人才。
二、報考條件
(一)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考條件的非藝術類普通文、理科考生均可報考;
(二)藝術特長突出,學習成績優良,綜合素質全面的學生。
三、報考方式
(一)考生可直接報名參加我院校考,辦理網上報名、網上填報曲目及現場確認手續后參加我院組織的音樂基本素質測試。
(二)凡參加2010年北京大學或清華大學組織的藝術特長生考試(即藝術冬令營),并獲得聲樂類或器樂類(含鋼琴)二級以上(含二級)證書的考生,只需辦理網上報名及現場確認手續,無須參加我院校考,視同達到我院專業資格線。
(三)凡參加2010年廣東省普通高考音樂術科統考且主考項成績達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考生,只需辦理網上報名及現場確認手續,無須參加我院校考,視同達到我院專業資格線。
四、報名辦法
報考該專業的考生均須辦理網上報名及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
1.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月25日17:00
2.報名系統:星海音樂學院招生辦信息網
3.報名要求:
(1)考生自行登錄《星海音樂學院招生辦信息網》進行網上報名。
(2)考生必須按網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實填寫本人報名信息,在上述規定的報名日期內,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3)考生通過網上報名后,應自行打印《報名信息表》,然后持該表按規定時間到考點進行現場確認,報名方可成功。
※網上報名后不按規定時間到現場確認者,報名無效。
(二)網上填報曲目
1. 填報及修改時間:即日起至3月5日
2. 填報系統:星海音樂學院招生辦信息網
3. 填報要求:
(1)參加我院校考的考生根據《專業考試大綱》的要求,自行登錄我院招生辦信息網進行填報。
(2)考生必須按填報系統提示及要求如實填報本人考試曲目。所填報的曲目用于考試現場進行電腦抽簽,漏報、錯報考試曲目將導致考試無法進行,一切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負責。
(3)在上述規定的填報時間內,考生可自行修改曲目信息。逾期不再補填,也不得修改曲目信息。考場抽簽系統以考生最后修改的曲目信息為準。
(三)現場確認
1.現場確認時間及地點:
(1)確認時間:2010年2月26日、27日
(2)確認地點:星海音樂學院大學城校區體育館(廣州大學城外環西路398號)
2.現場確認時考生須攜帶下列資料:
(1)考生自行打印并簽名確認的《報名信息表》;
(2)本人二代身份證(驗原件,交復印件),臨時身份證無效;
(3)本人有效學歷證明(以下證件之一):高考準考證復印件、藝術類文考準考證(報考證)復印件或學校介紹信(須蓋學校公章);
(4)參加2010年北京大學或清華大學組織的藝術特長生考試的考生,須提交相關證書(驗原件,交復印件);
(5)參加2010年廣東省普通高考音樂術科統考考生,須提交《音樂術科統考本科合格證》 (驗原件,交復印件);
(6)非廣東省考生如所在省(區市)要求參加藝術統考,則考生應參加相應考試,并持合格證辦理現場確認手續,否則一切后果概由本人負責。
※現場確認時,考生可委托他人代辦理。代辦人務必攜帶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證及相關資料進行辦理,現場將采集二代身份證的圖像(廣東省考生無需再進行采集)。
3.報名考試收費標準:
200元/考生/專業
※因故未在網上報名的考生,可在現場確認時進行補報名(需交手續費100元)。考生辦理現場確認手續后,所繳報名費一律不退。
五、考試形式及內容
(一)專業課考試
參加我院校考的考生須參加音樂基本素質測試,具體內容如下:
▲ 音樂特長展示
可從聲樂、鋼琴、器樂中,選擇一至兩項參加展示。
1. 聲樂
·背譜演唱歌曲一首,曲目由電腦現場抽簽決定。
·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兩首不同的抽簽曲目,范圍不限(流行、原生態歌曲除外)。
2. 鋼琴
·背譜演奏作品一首,曲目由電腦現場抽簽決定。
·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按要求如實填寫兩首抽簽曲目(曲目不得重復),曲目自選。
3. 器樂
·背譜演奏樂曲一首,曲目由電腦現場抽簽決定。
·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按要求如實填寫兩首不同的抽簽曲目,曲目自選。
·樂器種類包括中西各類管弦樂器、彈撥樂器、打擊樂器及手風琴等(豎笛、口琴、風琴、單排鍵電子琴、電吉它、葫蘆絲、葫蘆笙、巴烏、喉管、秦琴等不列為考試項目)。
打擊樂考生必須選擇下列組合之一參加考試:A.小軍鼓與馬林巴;B.小軍鼓與爵士鼓;C.小軍鼓與排鼓。
▲ 視唱面試
視譜演唱無升、降簡單旋律一條。
視唱旋律由考試現場提供,考生可選擇五線譜或簡譜。
說明:
符合報考辦法第二、三點要求的考生無需參加上述考試,重考者以參加我院音樂素質測試成績為準。
(二)文化課考試
考生須按相關招生管理部門規定的要求,報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全國高考)。
六、錄取原則
在專業成績達到我院該專業資格線,且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文科類或理科類二本A線后,經政審體檢合格,根據考生志愿順序,綜合平衡,依照我院招生計劃,按高考文化成績擇優錄取。
具體錄取要求及錄取細則以《星海音樂學院2010年招生章程》為準,考生可通過我院招生辦信息網查詢。
七、學雜費、獎學金、入學等
有關學雜費、獎學金、入學等事項請考生登陸我院招生辦信息網查閱我院招生簡章。
八、聯系方式
·本院地址:廣州市番禺區小谷圍街外環西路398號(大學城校區)
·郵政編碼:510006
·聯系電話:(020)39363636 傳真:(020)39363666
本指南僅適用于符合報考條件藝術管理專業考生,并由星海音樂學院招生辦負責最終解釋。
星海音樂學院招生辦公室
二〇一〇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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