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培正中學 作者:匿名 2010-03-17 10:15:01
各年級: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精神,樹立典型,激勵全區中小學生學習先進,成為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越秀區教育局決定開展評選2009—2010學年度越秀區“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干部以及推薦2009—2010學年度廣州市“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干部活動。我校將積極配合做好相關推薦和宣傳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培正中學有正式學籍的在校、在讀學生。
二、評選條件
(一)自2008年9月以來,曾獲得學校評選的“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少先隊員”稱號的在校學生。
(二) 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社會主義、關心集體,尊敬師長;團結友愛,樂于助人,樹立正確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具有優良的道德品質和健康的心理素質;具有文明的行為習慣,模范遵守和執行學生守則、行為規范和學校有關的規章制度。
(三)學習目的明確,態度端正,勤奮好學,刻苦鉆研,較好地掌握各門功課的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有較好的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本學年成績優良。中學生各科成績總平均分應在80分以上,單科成績低于80分(但不能低于75分)的不能超過兩科。小學生語文、數學、外語三科評定均為A。
(四)能堅持體育鍛煉,身體健康,有良好的衛生習慣,體育課程優良并達到《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良好等級以上。(對確實喪失運動能力、免予執行《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的殘疾學生,按《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實施辦法》規定可以參加評選。)
(五)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和各項公益活動。中小學生(含中職)德育考核成績優秀。
(六) 優秀學生干部原則上從曾擔任或現任學校學生會、團委、少先隊、班級的優秀學生干部中推薦。要求全面發展,組織能力強,熱心為同學、集體服務,積極參與并帶動同學參加各項有益的校園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具有創新精神和奉獻精神并取得良好的工作成績。
三、評選辦法
(一)應認真組織評選工作,把評選過程作為對全體學生進行激勵教育的過程,以達到樹立榜樣,激勵先進的目的。在評選中必須嚴格按照公平、公正、公開、合理的原則,先由班級把名單推薦給年級,經年級討論確定后向學校推薦名單,推薦材料,學校討論確定后送區教育局,并把被推薦人名單及簡況在校內顯眼位置同步公示3天。凡不按條件要求評選或在評選中弄虛作假的將取消被推薦人的評先資格,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二)推薦到市表彰的優秀“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干部必須填寫“廣州市‘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登記表”;推薦到區表彰的優秀“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干部必須填寫“越秀區‘三好’學生”或“ 優秀學生干部登記表”(請用正楷填寫,主要事跡一律填在表內,不另附紙),事跡內要體現評選條件的要求,最后一段注明該生上學期期末各科成績。班主任和學校意見欄均填寫“同意推薦×××同學為2009—2010學年度廣州市‘三好’學生(或廣州市優秀學生干部)”。
(三)推薦到市表彰的“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干部不需在區“三好”學生和優秀干部名單中產生,不占區表彰學生名額,填寫市表彰“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干部登記表的學生無需再填寫區表彰登記表。
四、名額分配及上報時間
(一)校內名額分配:
年級 |
區三好名額 |
區優干名額 |
市三好名額 |
市優干名額 |
初一 |
2 |
2 |
|
|
初二 |
2 |
2 |
|
|
初三 |
1 |
1 |
2 |
2 |
高一 |
2 |
2 |
1 |
1 |
高二 |
3 |
3 |
1 |
1 |
高三 |
2 |
2 |
2 |
2 |
匯總 |
12 |
12 |
6 |
6 |
(二)請各年級以及組為單位在3月19日(星期五)前把填寫好的“2009—2010學年度越秀區‘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登記表”(見附件2)、“ 2009—2010學年度廣州市‘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干部登記表”(見附件4),報送局教導處張芬處。
(三)所有推薦到區、市的“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均要交電子生活照(一張)、座右銘(一條),以年級為單位在3月21日(星期一)前,發郵件至郵箱labyu@21cn.com)。
五、獎勵辦法
(一)推薦到市表彰的“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干部由市統一表彰,以市教育局、市教育基金會名義頒發榮譽證書和獎品。
(二)2009—2010學年度越秀區“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由區統一表彰,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三)2009—2010學年度越秀區“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由學校統一在升旗禮辦法證書和制作宣傳欄。
培正中學教導處
201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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