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招考網 作者:匿名 2010-04-15 09:58:02
一、報考條件
(一)廣東省戶籍,準備參加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普通高中學校二年級在校學生和中等職業學校在校學生;
(二)廣東省戶籍、在外省就讀,準備參加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普通高中學校二年級在校學生;
(三)非廣東省戶籍、在我省就讀的普通高中學校二年級在校學生,可報考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但考試成績能否作為普通高校招生錄取依據,由戶籍所在地省級招生委員會確定;
(四)2009年及以前畢業的普通高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往屆生,可報名參加本次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2011年及以后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對所有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的考生,均將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作為普通高校招生錄取依據之一。
(五)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國家承認學歷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
2、其他年級普通高中學校在校生。
(六)準備參加我省高等職業院校“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招生考試的我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可以不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準備參加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我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二、報名時間、辦法和注意事項
(一)報名時間
我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報名時間安排在2010年4月17-21日進行,其中4月17-19日為考生預報名時間,4月19-21日為報名點確認考生報名時間。
(二)報名辦法
普通高中學校二年級在校學生、有我市普通高考編碼的中等職業學校在校學生在所就讀的學校(即報名點)報名;無我市普通高考編碼的中等職業學校在校學生由學校統一組織到學校所在地的區、縣級市招考辦(中教科)指定的報名點報名;往屆生、外地返穗生到戶籍所在區、縣級市招考辦(中教科)指定的報名點報名。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流程如下:
1、報名前,考生應憑戶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和相關證明材料(往屆生提供高中階段學校畢業證原件與復印件,外地返穗生、中等職業學校在校學生提供學校學習證明)到就讀學校(即報名點)或區、縣級市招考辦(中教科)審核報考資格后,領取考生本人的考生號、上網初始密碼及報名網址,報名時考生通過互聯網輸入考生號及初始密碼登錄報考網站,并立即修改初始登錄密碼,考生必須牢記個人密碼,以便在報名確認和考試成績查詢時使用。
凡在報名系統中無電子照片的考生需憑考生號在各區、縣級市招考辦(中教科)指定的攝像點照相。
2、考生進入報名網頁后,系統自動要求考生閱讀《考生守則》和《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閱讀完畢后確認。
3、考生網上自行錄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含個人信息及報考科目等),并認真核對錄入是否正確。
4、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持身份證到報名點交納報考費并辦理報名確認手續。
5、報名點打印報名表,考生認真核對并簽名確認。發現有誤的,考生應在報名表上用筆更正、交報名工作人員在網上修改后重新簽名確認。
(三)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網址: http://spks.gzzk.cn。
2、各區、縣級市招考辦(中教科)和報名點登錄報名系統的帳號和密碼與2010年1月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使用的相同。報名點登錄報名系統密碼由區、縣級市招考辦(中教科)初始化,考生登錄報名系統密碼由報名點初始化。
3、考生號編號規則: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考生號采用12位數,其中第1-2位為第一次報名年份后兩位數,第3-4位為地級市代碼,第5-6位為縣(區)代碼,第7-8位為報名點代碼,第9-12位為考生流水號。
每個考生的考生號是唯一的,考生可以憑該考生號再次報名參加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4、報名確認注意事項
(1)考生辦理報名確認手續時,必須認真核實報名點打印的《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登記表》,尤其應認真核實考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性別、就讀中學、報考科目等信息,并簽名確認。考生姓名中無法輸入的漢字使用支持國標大字符集的輸入法輸入,的確找不到的漢字用兩個半角字符“??”代替。報名結束后,報名點應將姓名中有生僻字而無法錄入系統的考生姓名、考生號造冊連同考生身份證復印件上報區、縣級市招考辦(中教科),各區縣匯總后上報市招考辦中考科。《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登記表》一經簽名確認,所有的報名信息不得更改。因考生本人錄入錯誤或不認真校對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各區、縣級市招考辦(中教科)以及報名點應認真做好宣傳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考生信息的準確性。
(2)經考生簽名確認的《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登記表》由區、縣級市招考辦(中教科)或報名點統一封存半年后集中銷毀。
5、報名收費標準
考生報考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各科目考試收費標準按省教育廳《轉發關于調整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試收費科目的復函的通知》(粵教考〔2009〕8號)規定的每科次收費25元執行。
(四)、報名工作要求
(一)認真地做好報名各項準備工作
各區、縣級市招考辦(中教科)要做好報名點的設置、報名工作日程安排、設備調試與技術支持、人員的選用和培訓等各項工作,尤其是要做好報名工作人員的選用和培訓工作,要選用責任心強、素質高的在職干部、教師作為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工作人員,切實加強紀律教育,增強其做好報名工作的責任感。同時要樹立良好的服務意識,為考生提供優質的服務。
(二)利用各種渠道、以各種方式做好宣傳發動工作
根據《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改革調整方案》的要求,普通高中學生在普通高中階段學習期間可報考兩次學業水平考試,畢業后不再參加學業水平考試。各有關單位應把宣傳發動工作落到實處,確保符合報考條件且準備報考本次考試的每一位考生都能清楚了解本次考試報名的有關規定和辦理程序,并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好報考手續。
(三)嚴格把好報考資格審查關
各區、縣級市招考辦(中教科)和各報名點要認真做好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考資格審查工作,嚴禁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報考。
凡報考本次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考生必須憑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沒有身份證的考生應從速辦理,報名時暫憑身份證辦證回執辦理報名手續,在2010年5月30日前,考生必須憑身份證到區、縣級市招考辦進行身份驗證。沒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港澳臺籍、外籍等考生,由學校收集相關身份證件的原件與復印件,在報名網上錄入證件號碼并提交申請;各區、縣級市招考辦(中教科)驗核相關身份證件的原件,在報名網上完成初審,并將復印件上交市招辦完成網上復核。
凡未參加2009學年度廣州市普通高中高二級學生學業水平測試的普通高中學生,各區、縣級市招考辦(中教科)需驗核報名點(學校)提供的學籍辦理證明材料的原件,在報名網上完成初審,并將復印件上交市招辦完成網上復核。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工作的重要環節,是保障高考工作順利進行和招生考試公平公正的基礎工程,事關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事關社會和諧穩定大局。各區、縣級市招考辦(中教科)和各報名點要加強對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工作的組織管理,扎實做好宣傳工作,精心組織,狠抓落實,嚴格管理,規范操作,優化服務,確保我市2010年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工作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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