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考試報訊 作者:劉海燕 2007-04-06 09:56:19
人事部、教育部等16個部門日前聯合下發通知,優先安排高層次回國工作留學人才的配偶就業,其子女參加高中升學考試和高考,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錄取。
16個部門在《關于建立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工作綠色通道的意見》中,對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工作的報酬、申報項目、職稱和職業資格評定、知識產權保護、配偶就業、子女入學、入出境和居留便利等方面做出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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