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學而思教育 2007-10-20 14:59:55
8.獎勵
。1)進入第二試者為第一試優勝,由各校通報表揚。
。2)參加第二試的學生中將有不少于八分之一(即不少于參賽總人數的四十分之一)的選手按成績分獲一、二、三等獎,分別授予金、銀、銅獎牌及獲獎證書。
考慮到各學校、各地區的生源及教學條件有較大差異,并且都有相對優秀的學生,二、三等獎中將有相應的比例授予非重點學校及邊遠地區的學校。
參賽學生可參加“希望杯”全國數學邀請賽組委會組織的“科普夏令營”(國內外),獲獎學生優先安排。
。3)授予一、二等獎獲獎學生的指導教師“‘希望杯’數學競賽優秀教練”稱號及證書,授予三等獎獲得者的指導教師中的優秀者“‘希望杯’數學競賽優秀輔導員”稱號及證書。
。4)授予組織工作出色的地區或學校“希望杯”組織工作獎,授予有關負責人“數學教育優秀園丁”稱號及榮譽證書。
凡獲“希望杯”組織工作獎的考點,每年都可派代表參加由“希望杯”全國組委會組織,《數理天地》雜志社和北京丘衡科技開發中心支持的國內外教育交流和考察活動。
。5)競賽結果于2008年6月中旬發到各考點,獎品同時下發。在“希望杯”網站(www.hopecup.org)、《數理天地》雜志、中青在線網站和“‘希望杯’數學競賽系列叢書”中公布競賽結果。
。6)組委會將向北大、清華、南京大學、復旦、中國科大、南開等多所著名國內大學報送高一、高二年級獲金牌的學生的名單,以供今后錄取時參考,部分優秀學生將得到資助赴德國、澳大利亞、加拿大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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