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2009-03-05 13:10:09
據悉,初中畢業生升學考試科目體育平時成績包括體育課和參加陽光體育運動成績,設分值為10分。學校根據七年級第一學期至九年級第一學期學生每學期體育課程考評成績評定體育課成績,每學期滿分為1.5分,累計滿分為7.5分;陽光體育運動成績由學校根據七年級第一學期至九年級第一學期學生每學期參加學校大課間和課外活動等陽光體育運動的表現情況評定,每學期0.5分,滿分為2.5分。
學生體質健康達標成績,設分值為8分。由學校對七、八級學生每學年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進行達標測試,根據學生的達標測試情況進行核定,達到優秀標準的滿分為4分,累計滿分為8分。
體育統一測試成績,設分值為12分。九年級學生畢業升學須參加由市教委統一組織的體育測試,根據學生參加的一個必測項目和兩個選測項目的實際成績計分。必測項目和選測項目共三項,均按每項滿分4分計算,累計滿分為12分。 市教委出臺《天津市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改革實施方案》,規定從今年開始,體育課程列入初中畢業生升學考試科目并計入升學考試成績總分。考試形式與成績由體育平時成績、體質健康達標成績和體育統一測試成績三部分構成,滿分分值為30分。
據《方案》規定,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中的體育平時成績和體質健康達標成績須從初一年級開始累計,因此2009年和2010年為過渡期,其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成績的滿分分別為14分和22分,從2011年開始滿分才能達到30分。今年本市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定于2009年5月8日至15日進行。考試采用《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器材進行考試,考試過程中每位考生將使用IC卡來識別個人身份、記錄考試成績和打印成績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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