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本站原創 2009-03-17 12:35:38
據張店區教育局消息,《張店區2009年中考招生工作實施意見》規定,將淄博實驗中學、淄博五中、淄博十一中60%的規模內招生指標,依據各初中學校應屆在籍在讀的初中畢業生數、對初中學校辦學水平綜合考評評價結果等,分配到各初中學校。初中學校的借讀
擇校生、借讀生等均不列入指標分配
中考錄取時按照各錄取學校分配到各初中學校的定向指標數,將第一志愿報考該校的應屆在籍在讀考生按照中考成績進行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各初中學校分配指標錄取分數線差距控制在50分之內。
據張店區中考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人介紹,2008年中考招生實行了高中規模內招生指標50%分配到初中學校的政策,并在今后逐步加大指標分配比例。生不計入所借讀學校分配指標學生基數,錄取時不占所借讀學校分配的招生指標。指標分配結果在5月9日前予以公布。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籍實行電子化管理,嚴格審查參加中考升學畢業生的資格,享受指標生錄取資格的學生,必須是在本片區初中入學并有正式學籍的學生,對擇校生、借讀生、中途轉學生、復讀生、留級生均不列入指標分配的基數,學生本人也不具有重點高中指標生錄取資格。
招生指標分配有利于維護教育公平
招生指標分配到初中學校,有利于維護教育公平。指標分配后,張店區用同一個分數線統一錄取變成分校錄取,使農村初中學生享有接受優質高中教育的機會,維護了大多數人接受良好教育的權利;指標分配到校使學生無論在哪所學校都有升入重點高中的機會,不需再選擇學校增加經濟負擔和交通安全隱患;農村學生看到了升入優質高中的希望,將有效控制輟學率。
指標分配到校有利于促進基礎教育均衡發展。目前,城鄉之間、校際之間教育發展的不均衡,不僅體現在學校的校舍、師資、裝備、管理等方面,更體現在生源方面。把重點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初中學校,既有利于薄弱學校增強辦學實力,改善生源結構,也有利于緩解熱點初中學校的擇校壓力;有利于調動所有初中學校的辦學積極性,從而有利于促進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均衡發展,為全面提高義務教育整體水平和教育質量夯實基礎。
歡迎使用手機、平板等移動設備訪問中考網,2024中考一路陪伴同行!>>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