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本站原創 2009-04-02 13:20:08
4月1日,2009年青島市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統一考試政策出臺,體育中考分數仍為30分,去年起開始流傳的中考分數“翻番”說并未出現。雖然分數不變,但今年的體育中考也有幾處明顯變化:外地回青考生可以在當地參加考試;對考生緩考進行了明確規定;考生現場對測試成績有異議的,要現場申請書面復議。
體育中考分數沒有變化
從2008年開始,島城廣大初中生中就流傳著一條消息:到2009年,體育中考分數將翻番,達到60分。但據4月1日召開的2009年全市中考體育工作會議獲悉,今年中考體育分數仍為30分。考試計劃5月5日至8日舉行,4月8日至10日報名,考生需在半天時間內考完必考1項、選考2項,共計3項的體育項目。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采取過程管理考核與目標效果測試相結合的辦法,過程管理考核成績15分,目標效果測試成績15分,最后以實得分相加計入升學總分,滿分為30分。
全程監控保公正
市教育局體衛藝處處長李業慶表示,考慮到教育政策的延續性,本屆初三學生進入初中前尚不清楚體育中考政策調整,因此今年體育中考仍實行30分制,即日常體育課、大課間出勤表現占15分,考試測試占15分。
為確保體育中考的公正性,今年市教育局出臺了10項措施,除了邀請部隊官兵負責檢錄成績和維持秩序外,今年所有考試現場將全程錄像,考生和裁判的一舉一動都將封存備查。
另外,教育局將加強對老師和學生手機等通訊工具的監管,裁判老師在上車前必須上繳手機集體封存,上車后隨機分配考場,考試過程中發現考官使用手機立即取消監考資格,學生進入考試區域后使用手機的,則取消考試成績,并通報批評。市教育局在考試全程設舉報電話82717271,接受考生和家長監督。
外地回青考生可當地考
2009年體育中考,往屆考生的體育成績,仍按目標效果測試的實考分數來計算。但外地回青考生的考試政策有較大改變。屬市內四區戶口,但在市內四區以外其他區市就讀回市區參加初中畢業升學考試的考生,如果已參加當地體育中考,當地的考試又經過市教育局驗收合格的,其成績有效,不須參加市教育局統一組織的體育考試。其他考生按照往屆考生辦法執行。
另外,出生年齡低于正常畢業生年齡段2周歲者(含2周歲,1995年9月1日后出生),持戶口簿原件及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證明,報名前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主考單位審核后,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規定的實際年齡標準評分。以上類型考生經市教育局考試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并在學校張榜公布。
特殊考生緩考有了詳規
對于部分特殊考生,今年體育中考仍執行相應的減、免、緩考政策。為規范緩考程序,市教育局今年專門制定了《青島市初中升學體育考試考生緩考管理規定》。體育考試當天,若考生因身體不適等原因提出緩考,需經現場2名醫務人員檢查確認并登記,然后由副主考及紀檢監察人員審核簽字。現場辦理緩考手續獲得批準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里參加一次性緩考,緩考一般安排在正常體育考試結束一周之后進行。未獲批準的考生,要按原測試時間安排參加當日的體育測試,否則其體育測試成績按零分處理。
另外,因殘疾喪失運動能力或因嚴重傷、病,長期免修體育課的考生,可以免于考試,其體育成績記滿分30分;平時能參加體育課等活動,但由于生理或疾病而申請免目標測試的考生,按目標效果測試15分的60%(即9分),連同學校的過程管理考核評定得分累計計入升學總分;往屆、外地回青因生理和疾病原因申請免考學生,其體育成績按升學體育考試總分30分的60%(即18分)計入升學總分。
新政策秋季開學前出臺
據了解,2007年5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出臺了《關于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而且山東省也下發過文件,要求各地市加大體育成績在中考中的比重。“目前青島的體育中考新政策目前正處于研究論證階段。”市教育局體衛藝處李業慶處長介紹說,為了保證今年應屆畢業生順利考試,今年的政策保持穩定,而新的政策將于今年秋季開學前出臺。李業慶認為,根據市教育局的計劃,在目前這屆初一學生升學時將啟用新的體育中考方案。并有關負責人透露,明年將會加大體考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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