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本站原創 2009-04-09 10:40:29
湖北省教育廳下達2009年全省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計劃。宜昌今年普高招生21522人,其中優質高中(含省級示范高中和市級示范高中)招生16196人,這意味著升入普高的學生中,75%可讀“重點”。其他普通高中招生5326人。
省教育廳要求,各地要穩定普通高中招生規模,優化高中階段教育結構,保持普通高中教育與中等職業教育招生規模大體相當。2009年全省普通高中招生規模為42.3萬人。
湖北省教育廳還要求,各地要規范普通高中招生行為。要改革高中招生辦法,建立和完善優質高中招生計劃分配到初中學校的制度,并逐步擴大分配比例,促進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均衡發展。
普通高中招生要實施“陽光工程”,按照相關要求在湖北中考招生網等媒體發布招生信息,做到面向社會“七公開”(即公開招生政策、招生計劃、錄取條件、錄取結果、收費標準、咨詢和投訴辦法、違規問題處理結果等)。各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突破“擇校生”(或“三限生”,下同)比例,全省省級重點(示范)高中、市(州)級重點(示范)高中、一般高中招收的“指令計劃生”比例分別不得少于本校當年實際招生人數的70%、80%和90%;招收的“擇校生”比例分別不得高于本校當年實際招生人數的30%、20%和10%。各普通高中要在指定范圍內招生,未經省教育廳批準,一律不得面向全省招生。
省教育廳要求,各地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突破招生計劃,不得以借讀生、旁聽生等名義招生。本計劃下達后,原則上不再調整,確需調整須報省教育廳審批。此外,省教育廳還強調,各地要加快高中階段學校布局結構優化調整步伐,適時調減一般普通高中數量。自今年起,各地原則上不得批準設立新的普通高中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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