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2009-05-04 11:21:07
從2010年起,濟南的高中學校將根據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錄取新生。綜合素質評價由學業成績和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組成。學業成績分為日常學習成績和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其中,日常學習成績由學生的課堂表現、作業表現、小組學習、活動參與、出勤以及期末考試測評等內容組成。學業水平考試則和以往考試大同小異,只是把生物、地理、思想品德、歷史和信息技術等科目實行等級評價,成績分A(優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4個等級。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包括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6個目標要求,評價結果包括等級和綜合評語兩部分,由班主任在征求其他任課教師意見并匯總全班同學意見的基礎上,對每個學生做出描述性評價。
筆者對此中考方案甚為擔憂。
擔憂一:評價中主觀因素增多 腐敗之風易進校園
這一方案在對學生的評價上,增加了更多主觀因素。最為明顯的就是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學生的客觀努力必須通過老師和同學的意見來呈現。而老師對一個學生的印象和評價往往很受該學生成績和性格的影響。而學生對同學的評價除了受到成績因素的影響之外還和老師對同學的偏愛息息相關。更何況,老師只是匯總全班同學的意見,因此保留了評價的最終解釋權。這將必然造成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難以反映學生的真實狀況。
例如按照規定,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成績將作為學生畢業及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重要依據,該成績為D級的學生不得領取《義務教育證書》,不得被普通高中學校錄取。這就給老師腐化提供了場所和養分。如果學生的家長是當地高官,不難想象,從老師到校長都難免有巴結之意。老師在評價學生的時候很容易會看著家長的臉面打分。如果學生的家長給老師送點錢,難免會有老師經受不住誘惑。本來相對純凈的校園可能會被腐敗侵占。
擔憂二:無法反映學生真實水平卻產生不公平
該方案在日常學習成績等級評價上是以學生所在的學校為標準的。換句話說,學生要取得好的評價,除了自身努力之外,還和該校教學水平和學生素質息息相關。比如說,方案規定每校每科A(優秀)等級的學生數原則上控制在全校該年級學生總數的25%至30%范圍內。這就導致不同學校的考生的等級評價標準不統一。尖子生多的學校的C級學生可能實際水平是尖子生少的學校的A級水平。那么,尖子生少的學校的表現相對較好的學生在這方面比尖子生多的學校的學生因為此方案而取得了優勢。如果方案落實后,日常學習成績等級評價果真對高中學校錄取學生產生一定影響的話,不少家長恐怕要考慮是否應該把孩子送到尖子生少一點的學校了。
更可怕的是,學生日常學習成績每門均須達到C級(含C級)以上等級;達不到要求的學生可以參加補考,補考成績達不到C級的考生不得領取《義務教育證書》。如果C級部分的評分仍然以學生所在的學校為標準的話,《義務教育證書》也就只能成為一紙空文。
擔憂三:換湯難換藥 反增學生負擔
學生日常學習成績中包括期末考試測評。學生日常學習成績低于C可以參加補考。所以,補考內容不可能包括學生的課堂表現、作業表現、小組學習、活動參與和出勤狀況。因此,學生日常學習成績其實也就是一場變相考試而已。也就是說,新方案“學生日常學習成績”、“學業水平考試”和“基礎性發展目標”這三方面的考察有兩方面依然是按照考試來呈現。這其實也就是在考試的基礎上增添了一些不公平因素,給學生帶來了更多壓力,可能給家長帶來經濟負擔。
教育改革任重道遠,希望教育部門能通過改革給孩子一個更少負擔、更公平的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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