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2009-11-19 16:30:14
摘要:29日下午,記者聯系到了泰山外國語學校負責人王魯豫。王魯豫稱,她沒有接到過家長關于退學費方面的電話,這件事情不太清楚。王魯豫介紹,2009年6月,他們在收取學雜費時就通知了家長,如果有…… |
一學生在泰山外國語學校讀初一,暑假回來后轉學,但學校表示要扣除3000元的學費。針對此事,學校有關人員表示不清楚。教育局有關人士稱,學校可以扣除已經生成的相關費用。
29日,泰安市寧陽縣的市民陳培玉反映,2007年,他的孩子到泰山外國語學校上學,并于2008年升入學校初中部讀初一。2009年暑期前,孩子在一次數學模擬考試中只考了60多分,決定暑假后讓孩子轉學。但是根據學校要求,他們已經在2009年6月份上交給學校6800元的學雜費,陳培玉便打電話咨詢孩子以前所在班級的班主任孫老師,要求退還6800元錢,班主任讓他找學校負責人王魯豫。王魯豫給出的答復是可以退,但要扣3000元學費。對于學校給出的答復,陳培玉表示,如果學校扣除書本等費用他能理解;但是要一下子扣3000元,他不能接受。
29日下午,記者聯系到了泰山外國語學校負責人王魯豫。王魯豫稱,她沒有接到過家長關于退學費方面的電話,這件事情不太清楚。王魯豫介紹,2009年6月,他們在收取學雜費時就通知了家長,如果有需要轉學的,要提前通知學校。如果學生交上學費但是又退學的話,學校要扣除書本、校服等已經產生的費用。另外,學校也要考慮因為學生沒有事先通知,給學校招生帶來的損失。
記者又咨詢了泰安市教育局收費治理科一位工作人員,他解釋,如果學生交上學費后退學,學校可以扣除已經生成的費用,比如書本費等,但不應該扣除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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