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2009-11-19 16:42:23
摘要:他提醒,為了防止個別用工單位在學生工作結束時以各種理由克扣學生工資,大學生應在工作開始前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協議,權責明確,如工資額度、發放時間、安全等關系到學生切身利益的方面,一定…… |
9月以來,大學生們紛紛結束了繽紛的暑期生活,返回學校。大家聚在一起談論最多的話題,便是暑期打工的各種遭遇。昨日,成都紡織專科學校大二學生陳潔(化名)打進本報熱線求助,說她的暑期兼職成了“巴倒燙”——老板不放人,她無法返校上學。
8月初,陳潔經熟人介紹,到我市南岸區茶園通江大道某服裝公司打工。
“去的時候說好的,底薪680元。我算了算,加上加班費、獎金,一個月能掙1300多元。”陳說,她當時覺得酬勞可觀,便住進工廠宿舍,正式開始打工。
一個多月很快過去,眼看就要開學,8月28日,她找到主管,要求辭職并結算工錢,可沒想到主管一口回絕了。
“他們說,當初我沒說明只做暑期工,工廠招的是長工。我工作時間太短了,如果要走,就不發工資。”陳說,她先后求了老板四次,仍遭到拒絕。
“我工作一個多月,花掉400元生活費,如今拿不到工錢,倒賠了。”陳說,如今學校已開課一周,她遲遲無法返校,心里很是著急。昨日中午,陳潔第五次找到主管,哭著鬧著要求辭職,終被準許。
市勞動局法規處一工作人員稱,多數“暑期工”自我防騙和維權意識相對薄弱,未簽合同就上崗,沒有合同保護,一旦權益受害,將很難維權。
他提醒,為了防止個別用工單位在學生工作結束時以各種理由克扣學生工資,大學生應在工作開始前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協議,權責明確,如工資額度、發放時間、安全等關系到學生切身利益的方面,一定要在協議中詳細說明。用人單位一旦違反合同,可根據《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規維權。
小貼士:
大學生兼職十謹記:
1.防止中介的詐騙
2.確認用工單位的合法性
3.不輕易繳納任何押金
4.不抵押任何證件
5.防止陷入傳銷陷阱
6.不到娛樂場所工作
7.不做高危工作
8.要簽訂勞務協議
9.女生不單獨外出約見
10.防止網上欺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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