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合 作者:中考網整合 2009-12-14 18:34:20
據介紹,若在統一報名時未能提供有效的報名資格證明材料,最遲應于2010年5月15日前持有效報名資格證明材料向相應的區(縣)中招辦提出申請,經區(縣)中招辦審核同意后于4月4日-5日及5月15日-16日進行補報名。
上海市2010年應屆初中畢業生的考生均由其學籍所在學校集體報名,報名時間為2010年1月17日-1月30日;往屆初中畢業生或外省市初中畢業生的考生按規定在相應的區(縣)中招辦個別報名,報名時間為2010年2月20日-2月24日。全部采用網上統一報名。
根據市公安局相關規定,2010年至2013年對原持有上海市藍印戶口的本市應屆初中畢業生要求在本市參加中考的,由各區(縣)教育局(中招辦)匯總名單后送本區(縣)公安分局進行比對審核,經區(縣)公安分局審核通過后方可報名。本市戶籍報考對象和非本市戶籍報考對象詳情,可查詢市教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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