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省教育廳基教一處 2011-04-21 11:39:07
3月31日,省教育廳制定下發了《減輕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督查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分別從中小學課程管理情況、學生在校學習時間、作業量情況、違規補課情況、考試管理情況、休息和鍛煉時間、招生秩序、教材和教輔材料管理情況等八個方面對督查內容做了具體規定,確定了督查方式、結果處理并提出了工作要求。同時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起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工作責任制,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每學年要同學校簽訂“減負”工作責任書。
《辦法》下發后,在教育行政部門、中小學校和社會上引起了較大反響。為了解和掌握中小學貫徹落實情況和對《辦法》在執行過程中的意見和建議,4月12日,省教育廳會同西安市教育局,赴西安市高新第一小學、高新第二小學、高新第三小學、高新第四小學、高新第二學校、高新國際學校和高新一中初中部等7所學校進行了專題調研,并召開了座談會,聽取了意見和建議。
調研期間,調研組了解了學校落實《辦法》的情況及學校在減輕學生課業負擔方面的態度和采取的措施。各校普遍認為,“減負”工作勢在必行,這是關系學生長遠發展和素質教育的必然要求,《辦法》的規定細致詳盡,力度很大,提法很好。近年來,各學校在學生“減負”方面一直進行著不懈努力和積極的探索,《辦法》下發后,更加堅定了學校“減負”的信心和決心。
省教育廳有關負責同志在座談會上對《辦法》做了認真解讀,同時肯定了參加座談會的各學校對學生“減負”工作采取的行之有效的努力,并提出了幾點希望:一是要進一步加強對《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我省《實施意見》的學習,重點學習加強素質教育、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建設高素質教師隊伍等內容;二是要進一步規范辦學行為,將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學校要積極探索建立學生課業負擔監測、舉報、公告和問責制度,嚴格執行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要引導家長掌握科學的教育方法,配合學校共同減輕學生課業負擔,促進學生健康快樂成長;三是要進一步更新教育觀念,樹立正確的人才觀和科學的發展觀,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四是要進一步加強校園文化建設,形成具有學校鮮明特征的校園文化,營造有利于學生身心發展的校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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