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合 2012-02-20 11:21:56
惠州市2012年初中畢業(yè)生體育考試方案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中共中央國務院〔2007〕7號)的要求,為進一步落實健康第一指導思想,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切實提高廣大青少年學生的健康素質,促進學生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fā)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初中畢業(yè)生體育考試工作在市教育局統一領導下,由市教育考試中心牽頭負責,市教育局體藝衛(wèi)科、教研室和紀檢監(jiān)察室配合組織實施?h(區(qū))機構和工作職責對應執(zhí)行。
二、考試對象
2012年所有應屆初中畢業(yè)生(含我市戶籍就讀于外地的應屆初中畢業(yè)生)。
三、報名時間
2012年初三年級確認報名時間為2012年2月23日至27日。
四、考試時間
3月15日至 4月10日。縣(區(qū))學?荚嚂r間由各縣(區(qū))教育考試中心統一安排,市直中學歸屬惠城區(qū)教育考試中心統一安排。
五、考試辦法
(一)考試組織
市直學校、惠城區(qū)學校和惠陽高級中學初中部(屬惠城區(qū)戶口報考市直中學和惠城區(qū)學校的考生)考試由惠城區(qū)教育考試中心負責組織(不含文化課考試),其它縣(區(qū))教育考試中心負責組織本轄區(qū)學校的考試。
(二)考試項目
必考項目加自選項目。必考項目是200米跑;自選項目是擲實心球和立定跳遠任選一項(根據《廣東省初中畢業(yè)生升學體育考試項目規(guī)則及評分標準》設定)。
(三)計分方法
、2012年我市初中畢業(yè)生體育成績(總分)取兩項考試項目平均分。②體育考試成績以百分制的50%計入中考總分。
(四)監(jiān)考辦法
縣(區(qū))教育考試中心聘請素質高、責任心強的體育教師(或體育類在校大中?忌)為裁判員,裁判員臨時抽簽分組及臨時公布要去的考場,縣(區(qū))教育局紀檢組參與督促檢查,所有參與考試工作的人員與縣(區(qū))教育考試中心簽訂責任書。
(五)體育尖子和病殘學生免考、緩考的規(guī)定
1、凡在初中階段參加相應組別的全國、全省、全市綜合性運動會(如:全運會、省運會、市運會),以及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與教育行政部門聯合舉辦的體育比賽,獲全國、全省比賽團體或個人前8名,市級比賽獲個人前6名(群眾性體育活動和體育比賽團體總分名次不在此列),獲國家二級以上(含二級)等級運動員的考生,憑比賽秩序冊、成績冊、成績證書(運動員等級證書),由本人提出申請,由所在學校審核公示,報縣(區(qū))、市教育考試中心審核同意后,可免考體育,其成績按50分計入中考總分。
2、經市殘疾人聯合會確認喪失運動能力,并已按有關程序辦理免修體育課和免執(zhí)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手續(xù)的傷殘學生,憑市殘聯核發(fā)的殘疾證書,可申請免考體育,其成績按30分計入中考總分。
3、經市級以上醫(yī)院的診斷證明和病歷資料因身體健康原因(如有嚴重心臟病等),已辦理免修體育課和免執(zhí)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手續(xù)的考生,并提供在校三年期間的健康檔案(學生體檢表),可申請免考體育,其成績按30分計入中考總分。
4、身體發(fā)育異常(如侏儒癥、巨人癥等),嚴重營養(yǎng)不良及肥胖癥、明顯畸形(如嚴重脊柱彎曲、雞胸、明顯0型和X型腿等達II度)等,但平時仍能上體育實踐課的考生,憑縣(區(qū))級以上醫(yī)院證明,由本人提出申請,由所在學校審核公示,報縣(區(qū))、市教育考試中心審核同意后,可免考體育,其體育成績按25分計入中考總分;另外,此類考生也可在開設的體育考試項目中選擇參加一個項目的考試,按其實際得分的70%折算成體育考試成績。
5、臨時有傷病的考生,憑縣(區(qū))級以上醫(yī)院的診斷證明和病歷資料,可申請緩考,緩考時間由各縣(區(qū))教育考試中心制定。對在緩考時間內還無法進行體育考試的考生,可本人提出免考體育申請,其體育成績按25分計入中考總分。補考時間在4月20日前,各縣(區(qū))集中一次性補考。
6、凡申請免考的考生必須于3月1日前填寫《惠州市2012年初中畢業(yè)生體育考試免考申請表》并提供相關證明原件和復印件,由縣(區(qū))教育考試中心審核后,縣(區(qū))于3月5日前將免考學生的申請表,匯總表和相關證明的復印件交市教育考試中心審批。免考體育科的考生名單將在惠州市教育考試中心網站(www.hzkszx.com)公示5天,公示時間為體育考試結束前。
7、請各縣(區(qū))教育考試中心于3月5日前將本縣(區(qū))《2012年初中畢業(yè)生體育考試方案》報市教育考試中心。
8、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2年全省初中畢業(yè)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的通知》(粵教體函﹝2011﹞81號)的要求,2013年起,年度《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達標將納入中考體育必考項目。2013年初三《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達標成績占中考體育總成績5%;2014年起,將逐步增加初一和初二兩個年級《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達標成績占中考體育總成績的比重。
六、組織工作及要求
(一)初中畢業(yè)生體育考試領導小組
1.組成:由市教育局分管領導、市教育考試中心、市教育局紀檢監(jiān)察室、體衛(wèi)科、教研室負責人及各縣(區(qū))教育局分管領導組成;下設初中畢業(yè)生體育考試辦公室(設在市教育考試中心)。
2.職責:組織召開有關會議,研究確定考試辦法,檢查、指導、監(jiān)督體育考試工作,處理考試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二)初中畢業(yè)生體育考試辦公室職責
1.檢查、督促體育考試監(jiān)考隊伍的組建和監(jiān)考人員的培訓。
2.審批體育尖子、身體發(fā)育異常及緩考學生資格。
3.檢查、落實各考區(qū)考場準備情況。
4.協調市直和惠城區(qū)學校的考試工作
5.對各縣(區(qū))的各考場考試情況進行督查。
6.對在體育考試過程中出現的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調查處理。
(三)考區(qū)和考場的設定及要求
全市設城區(qū)、惠陽、惠東、博羅、龍門、大亞灣、仲愷七個考區(qū),原則上各考區(qū)設2至4個考場。
1.各考場設主考1人,副主考1人,工作人員若干。
2.各考區(qū)要編排好本考場的考試項目日程表,并組織好各校的考試,全市中招體育考試必須在4月10日前完成?忌4月15、16日查詢成績,如果成績有誤于4月20日到所在學校登記,然后學校報所在縣(區(qū))教育考試中心,中考后不再復查分數。各縣(區(qū))教育考試中心將考試成績于4月25日前報市教育考試中心。
3.考場的選定以完全符合考試場地標準要求、利于封閉和大部分學校就近為原則。原則上在有200米以上田徑場可設考場。各考區(qū)確定考場和考試時間后在3月5日前報惠州市教育考試中心。
4.各考區(qū)要認真檢查考試的場地、器材、保衛(wèi)措施以及醫(yī)務、后勤等方面的落實清況。
5.各考區(qū)負責接受本轄區(qū)本市戶籍就讀于外地的應屆初中畢業(yè)生體育考試的報名、考試。
6.各考區(qū)要與縣(區(qū))教育考試中心密切聯系,及時匯報工作情況。
7.如遇雨天或其他原因影響正?荚,由考區(qū)正、副主考研究,報請市教育考試中心同意,可另行選擇考試時間,并通知監(jiān)考隊及有關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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