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珠海特區報 作者:葉子靜 2012-03-21 11:11:27
從市招辦了解到,我市擬在2012年把指標生名額提高到示范性高中統招計劃的70%,即將市一中、市二中、市實驗中學、斗門一中等4所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統招計劃不超過70%的名額分到各初中,最低控制分數線調整為統招線下30分。
為促進初、高中教育的均衡發展,遏制義務教育階段的“擇校”借讀傾向,我市穩步推進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從2007年開始逐步將市一中、市二中、市實驗中學、斗門一中4所示范性高中的招生指標按比例均衡分配到各初級中學,具有珠海戶籍和珠海學籍的考生均可報考。明年我市4所示范性高中統招計劃將有不超過70%的名額按比例分配到全市各初中。
據市招辦有關負責人介紹,指標生名額分配辦法是:各初級中學可以分配到某所示范性高中的指標生名額=(本校報考考生數/全市報考考生總數)×某所示范性高中統招計劃的70%。原則上每所初中學校在每所示范性高中至少分配有一個指標生名額。錄取時,根據中考成績及志愿順序按指標生名額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指標生設最低控制分數線,最低分數線控制在該所示范性高中公布的統招線下30分以內。各初中學校所分配指標生名額沒有完成的自動失效,各示范性高中指標生計劃無法完成的自動轉為該校統招計劃進行錄取。
“指標生招生政策,其主要目的是:均衡分配名額后,學生只在校內進行排名,可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有利于實施素質教育;隨著初中學校之間教育質量差距的縮小,可正確引導初中學校生源流向,弱化初中階段校際之間的應試競爭,促進初高中教育均衡發展;穩步提高教育質量,推動教育公平和均衡發展。”昨天,珠海市教育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這次調整是為了進一步落實省、市有關促進教育均衡發展的有關文件精神,根據相關調研工作的結果和近三年我市對初高中教育教學質量的統計分析作出的,目的在于鞏固教學成果,繼續加強初中階段的素質教育,穩步提高高中階段教學質量。
昨天,一些初中學校的校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指標生比例再提高,對于初中辦學特別是西部地區學校應該是有促進作用的,本來千方百計要購房擇校的家長開始理性選擇就近入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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