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 作者:葉子靜 2012-03-26 10:18:22
普高招生有嚴規
在普高招生方面,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由縣(市)教育局根據區域內初中畢業生源和高中學校辦學能力確定,堅持普高和職高招生比例大體相當的原則。其中,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要列出一定比例指標按一定方式分配給轄區內初中學校,切實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今年我市繼續實行“兩考合一”的方法組織高中階段招生工作,即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與高中招生考試合為一次考試。招生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組織任何形式的招生選拔考試、加試和面試。
中考的報名方式有兩種:在籍初中畢業生在學籍所在地統一參加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報名;外地回邵考生持相關證件到戶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辦理報名手續,市區戶口的考生直接到市教育局中招辦辦理報名手續。
學生志愿采取紙質填報和網上填報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根據普通高中擇優錄取的原則,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錄取仍然實行最低控制標準的準入制度。
市教育局將根據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按1:1.5的比例,劃定省級示范性高中和普通高中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并向社會公示。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學校 的招生錄取分數線必須以此為準,即凡進入普通高中學習的學生中考成績不得低于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城步苗族自治縣作為少數民族地區,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最低 控制線,由市教育局單獨劃定。
值得關注的是,根據相關文件精神,2011年參加全省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受到市教育局表彰的隆回縣第二中學、武岡市展輝中學、隆回縣第一中 學、邵陽市第二中學、邵陽縣第二中學、洞口縣第一中學、綏寧縣第一中學等7所高中學校,可以面向全市各招收50名成績優秀的學生;因參加全省高中學業水平 考試,合格率連續三年嚴重偏低,被市教育局通報批評的隆回縣資濱中學、洞口縣綜合高中、綏寧縣育英中學、武岡市第五中學、邵東縣第十一中學等五所普通高中 學校,從2012年起停止招收新生,不再安排招生計劃,不安排學籍注冊
在錄取時,以學生志愿、初中畢業學業文化考試成績、體育測試成績、實驗考查成績、信息技術考試成績及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成績作為各類高中階段學校錄取新生的依據。錄取分為五個批次:
第一批次:面向全市招生擇優錄取。
第二批次:省級示范性高中招生范圍內擇優錄取。
第三批次:體育、藝術特長生錄取。特長生的文化成績不得低于全市省示范高中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
第四批次:省級示范性高中指標到校錄取。
第五批次:其它普通高中招生錄取。
2012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仍然實行優惠政策,即:烈士子弟、二等以上(軍)功臣子女、少數民族考生,華僑在國內的子女、歸僑子女、港澳臺籍考生均可 以享受優惠。市區的各項優惠分值均為5分。各縣市的優惠分值由縣市教育行政部門決定。優惠項目不累計,只取一項最高優惠。參加省級及以上運動會獲獎運動員 的優惠辦法以市人民政府有關文件為準。各種優惠對象的證件(原件)必須在中考之前交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后方可生效。
持有殘疾證的學生,可以不參加體育考試,成績按24分計算;因其它原因申請體育考試免試者,經審批同意后,可以不參加考試,成績計為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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