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 作者:葉子靜 2012-10-12 10:08:47
長春市教育局昨天召開了2013年中小學招生工作部署會,盡管不是招生季,提早召開這個會是要警告和防范極個別學校的違規招生行為,全面規范學校明年的招生行為。
會上透露,2013年長春市中小學招生時間為5月1日-6月30日,各中小學的招生工作必須按照長春市教育局統一規定的時間進行。
禁以競賽成績作為錄取依據
在教育局部署的8個原則中有6個是家長需要注意的:
“兩個一致”:即適齡兒童、少年戶籍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一致,并單獨立戶;適齡兒童、少年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戶籍地址與實際居住地址及房證相一致。
“免試就近”:科學合理劃分學區,確保區域內所有適齡兒童、少年都有明確的公辦義務教育學位。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學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試(測試)錄取學生。對原有實行電腦派位分配公辦學位的學校,繼續按原辦法執行。
“外來務工子女享受同等待遇”:對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域外企業來長投資人員子女,由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市政府文件精神和實際情況,妥善安排學校就讀,入學后與學區內適齡兒童、少年享受同等待遇。
“公辦校不允許收取擇校費”: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必須無條件接收學區內適齡兒童、少年接受教育,不得拒收本學區內具有學習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少年隨班就讀。公辦學校不允許以任何名義招收擇校生并違規收費。所有義務教育階段的中小學生入學采取“網上報名、電腦派送”的辦法,由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下發《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
“招生錄取與競賽分離”: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將招生入學工作與奧數成績、各類學科競賽、各種等級考試掛鉤,不得把奧數成績、各類學科競賽成績、等級考試證書作為選拔和錄取學生的依據。
“均衡分班”:要嚴格控制辦學規模和班額。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起始年級要按隨機原則進行均衡分班,嚴禁以各種名義舉辦重點班、實驗班、證書班等。
對于“嚴格控制辦學規模和班額”這個原則,長春市教育局局長馬軍要求校長們必須堅守,而且要消除大班額現象,誰違背了這個原則,將會被通報批評。
民辦校違規將削減招生名額
如果哪個學校違規招生了,會被問責和處罰。“違規了怎么辦,按規定辦。”長春市教育局副局長梁國超表明了教育主管部門的決心和態度。
據了解,這一“問責處罰制”明確規定,縣(市、區)由于監管不力,轄區內學校出現違規行為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負相應的責任;公辦學校違反相關規定,視情節輕重分別對學校給予限期整改、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資格等處理,對學校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及直接責任人給予組織處理和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直至追究法津責任;民辦學校違反相關規定,超計劃大班額違規招生,除接受以上處理外,同時要接受“削減下一年度20%的招生計劃”直至取消民辦學校辦學資質的處罰。
另外,還將繼續發揮長春市中小學招生社會監督員的監督作用,對中小學招生工作進行重點監督、全程監督。
公辦學校要均衡分配教育資源
公辦學校:學區招生
錄取辦法:對所有完成網上報名的適齡兒童、少年,按照公安部門確認的戶籍地址,由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依據學區方案進行全員派送。學校依據派送名單和招生原則,進行戶籍和房證的審核確認,經確認合格的學生給予正式錄取;經確認不合格的學生,依據不同情況重新派送學位。
均衡分班:各中小學起始年級要按照省頒標準,堅持公開、公平、公正、隨機原則進行分班,均衡地配置教育教學資源。
公辦優質校空余學位招生
公布信息:由長春市教育局在指定時間內公布有空余學位的公辦優質學校名單、空余學位數量、報名時間、報名地點、報名辦法、錄取時間和查詢時間。
組織報名:按照自愿的原則,區教育局組織轄區內學生(常住戶口)在本區內選擇一所(只能選擇一所)有空余學位的優質公辦學校報名。已經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不得再選擇公辦優質空余學位報名。報名時,學生須持《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報名學校將在通知書上蓋章確認,以防重復報名。
電腦派位:全市統一時間、統一程序進行電腦派位。由各區自行組織本區域內公辦優質空余學位的電腦派位。派位時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檢、監察及部分家長現場監督,由公證處公證,派位過程要全程錄像并存檔。派位結束后,立即公示派位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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