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 作者:紫涵 2013-03-08 09:44:48
中考網訊:2013年度溫州市直、鹿城區屬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及高中招生工作會議昨天召開。據了解,2013年的考試與招生政策有所變化,市外戶籍新居民子女報名在鹿城區參加中考,必須提供繳納社會勞動保障金的清單;所有鹿城區考生享受同等錄取條件。>>>更多2013中考政策信息
報名時間從3月7日開始
市直和鹿城區屬中學中考報名工作于今天開始。戶籍在鹿城區的歷屆生和在外地就讀回鹿城區報考的應屆初中畢業生,需攜帶本人戶口冊、初中畢業證書或就讀學校學籍證明(須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核蓋章)、本人一寸照片2張,于3月7日-8日向溫州市教育局直屬處報名,報名地點在溫州市區龍方路(溫州市第二十一中學內)。
符合條件的鹿城區戶籍學生和在市直屬或鹿城區屬中學就讀并取得學號的非鹿城戶籍的應屆畢業生,于3月11日直接向就讀學校報名。
對象:市外戶籍考生須符合四個條件
為了配合我省出臺的異地高考政策,今年中考對報考對象提出了新的要求。報名參加今年市直、鹿城區屬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的對象有三類。
第一類為鹿城區戶籍的應屆、歷屆初中畢業生,鹿城區戶口須于2013年5月31日前登記。第二類對象為在市直中學或鹿城區屬中學就讀且已取得電子學籍的非鹿城區戶口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其中,溫州市內的非鹿城區戶籍學生可直接報名;溫州市外戶籍新居民子女初中畢業生則需滿足四個條件,包括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須在我市已取得居(暫)住證并居住1年(含)以上,同時取得工商執照或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可的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勞動保障金,有相對固定居所(含租賃)這四個條件。第三類對象為父母雙方(或一方)在鹿城區辦理《溫州市人才居住證》的我市引進高級人才子女,可申請照顧報名。
據悉,2015年起,除滿足一定條件外,溫州市外戶籍新居民子女初中畢業生須有連續完整的在溫州初中學習經歷且具有溫州初中學籍等基本條件,方可在我市參加學業考試。
特長生:符合條件的可跨區域招生
今年,普通高中招收特長生的比例確定為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5%,去年,省重點中學的特長生比例為5%,一般普高的比例為4%。
與去年特長生在本區域內招收不同,今年的特長生招收工作實行有條件的跨區域招生。獲得省級及以上體育、藝術特色學校(含陽光體育后備人才基地學校),或在2010-2012年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藝術比賽(展演)中獲得集體項目一等獎、體育比賽中獲得團體總分(或集體項目)前六名的普通高中,可面向全市招收特長生,由學校提出申請,經市教育局核準后,將由市教育局于3月底前統一公布面向全市招收特長生的學校、項目、人數、報名條件和招生范圍。面向全市招收特長生的學校每個項目不超過5人。
學校招收特長生,應以考生參加省、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競賽成績為準。原則上不再單獨組織專業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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