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 作者:碧月風荷 2013-04-09 15:48:48
具有我州戶籍、在我州初中就讀并獲得統一學籍號的中考考生(含應屆初中畢業生及八年級學生,下同),在學籍所在學校集體報名。
具有我州戶籍但在外地就讀,需回戶籍所在地參加中考的考生,應持就讀學校所在地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初中學籍證明,經戶籍所在地縣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股)審核、注冊新學籍后,在新學籍所在學校報名。
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本州戶籍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在我州初中就讀并獲得統一學籍號的考生,可在學籍所在學校報名參加中考,其報名、考試、錄取等方面享受我州戶籍考生同等待遇。
因故未參加我州2012年及以前中考地理、生物考試(簡稱“地生考試”)的應屆初中畢業生,經縣市教育局同意并報州教育局審核備案后,可以報名補考,成績計入2013年中考總分。已參加過以往地生考試的考生,其2013年中考地生成績以以往考試成績為準,不得再報名參加2013年的地生考試。
考生報名時須出示戶口簿和身份證、初中學籍材料。
報名點由縣市教育局設置,報州招辦備案,原則上在有2013年中考考生的學校設置報名點。考點由縣市教育局申報,州教育局審核后設置。報名資格審查由報名點負責,縣市招辦監督。各報名點要認真審查考生的戶口簿和身份證、初中學籍等材料原件,并留存有關證明原件或復印件備查。資格審查結束后,報名點匯總資格審查名單,經報名點負責人簽名后報縣市招辦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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