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 作者:紫涵 2013-04-10 11:08:03
2013大連中考政策規定:普師專科班、普通高中、高等職業技術學院、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錄取工作由市招生辦統一組織進行。總的錄取原則是:在綜合考生各項加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以及享有加分等政策情況的基礎上,按照考生的志愿順序和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具體如下:
2013大連中考錄取工作分三個批次進行:
1。第一批次:普師專科班(不含外市地學校)錄取。普師專科班錄取時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在面試及考查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試成績擇優錄取。
2。第二批次:普通高中錄取(分四段)。
第一段為大連市第十五中學、大連市第二十四中學國際班、大連理工大學附屬高中國際班錄取。根據考生志愿,依照先錄取公費生,再錄取擇校生的順序錄取。其中,大連市第二十四中學國際班和大連理工大學附屬高中國際班錄取的學生英語成績應分別達到所需合格線。
第二段為重點高中、省級示范性高中普通生錄取。按照考生志愿,依照先錄取統招公費生,再錄取指標到校生,最后錄取擇校生的順序錄取。全市跨區域報考重點高中、省級示范性高中的特長生優先進行錄取。
第三段為一般高中(包括大連市經貿高級中學和大連市信息高級中學)錄取。按照考生志愿,依照先錄取公費生,再錄取擇校生的順序錄取。
第四段為民辦高中和綜合高中錄取。實行市招生辦錄取和學校錄取相結合的錄取辦法。填報民辦高中、綜合高中志愿的考生由市招生辦統一錄取。民辦高中和綜合高中自主招生必須在市招生辦統一規定的時間內預招生,經市招生辦按招生計劃審核批準后,方可正式錄取。
普通高中錄取的有關規定:
A、普通高中招生要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嚴格執行“三限”政策。
B、市內重點高中、省級示范性高中公費招生計劃數的75%按比例依照本意見所附的《2013年大連市內重點高中、省級示范性高中招收指標到校生指標分配辦法及其工作原則》分配到初中學校,依據考生志愿和考試成績以初中學校為單位面向學區內學生擇優錄取。同一重點高中、省級示范性高中錄取的不同初中指標到校生最低分數差控制在35分以內,對分數差大于35分的低分考生指標到校名額要一次性收回,用于補錄其他初中填報該高中指標到校志愿的高分考生。指標到校生錄取結果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考公辦普通高中公費統招錄取結果要以初中學校為單位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
其它區市縣重點高中、省級示范性高中公費招生計劃中的指標到校生的分配比例不得低于80%,招生辦法由各區市縣教育局依照《2013年大連市內重點高中、省級示范性高中招收指標到校生指標分配辦法及其工作原則》和上述錄取辦法,結合本地實際另行制定,并報市教育局批準后執行。
C、特長生錄取
具有招收體育類特長生條件的普通高中按不高于招生計劃的3%招收體育類特長生。經特長測試并認定具有體育類特長生資格的考生,根據志愿和招生計劃,在其填報志愿學校統招公費錄取分數線下降50分,依據升學總分、體育特長生復試得分之和的計分辦法,從高到低按統招公費生擇優錄取;報考重點高中、省級示范性高中體育類特長生,在其填報志愿學校統招公費錄取分數線下最多可降150分,依據升學總分、體育特長生復試得分之和的計分辦法,從高到低按擇校生擇優錄取;報考一般高中和面向全市招生的重點、省級示范性高中的體育類特長生,在其填報志愿學校統招公費錄取分數線下最多可降200分,依據升學總分、體育特長生復試得分之和的計分辦法,從高到低按擇校生擇優錄取;對在大連市中學生田徑運動會比賽中取得國家二級運動員資格證書,并經參加體育專項測試認定具有體育特長生資格的考生,在其填報志愿的學校擇校錄取分數線下降200分,依據升學總分、體育特長生復試得分之和的計分辦法,從高到低按擇校生優先錄取。
市內普通高中按市教育局審批的特長生招生計劃招收藝術、科技類特長生。經特長測試并認定具有藝術、科技類特長生資格的考生,根據志愿和招生計劃,報考重點高中、省級示范性高中,在其填報志愿學校統招公費錄取分數線下降20分,依據升學總分從高到低按統招公費生擇優錄取;報考重點高中、省級示范性高中,在其填報志愿學校統招公費錄取分數線下最多可降50分,依據升學總分從高到低按擇校生擇優錄取;報考一般高中和面向全市招生的重點、省級示范性高中的藝術、科技類特長生,在其填報志愿學校統招公費線下最多可降70分,依據升學總分從高到低按擇校生擇優錄取。
D、市內重點高中、省級示范性高中和一般高中錄取時,確定最低控制分數線。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上,考生分數在同一分數段(10分為一段)內的優先錄取填報第一志愿的考生,錄取填報第二志愿的考生時,其考試成績必須高于填報第一志愿考生的最低錄取分數線10分,錄不滿時,再錄取“服從”志愿的考生,錄取服從志愿的考生,其考試成績也要高于填報第一志愿考生的最低錄取分數線10分。
E、普通高中錄取時,如遇到分數完全相同無法區分情況時,按綜合素質評價的等級區分(綜合素質評價按《大連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實施)。
F、普通高中錄取公費生時,學習日語考生在所報對口學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下降低5分錄取。如考生自愿改考英語,錄取時既不得享受此項照顧,也不得享受學區內考生待遇(屬對口升入小語種班學習的考生仍可享受學區內考生待遇)。
G、大連市第十五中學按照重點高中、省級示范性高中錄取批次面向全市招生(不設指標生志愿),錄取時,取得美術專業加試合格證書的考生,將其美術專業成績的8%(滿分40分)計入中考升學總成績作為升學總分,再按升學總分擇優錄取。戶籍在市內各區以外的本市其他區市縣的考生,享受市內各區考生同等待遇。在省內外市招生的招生辦法由大連市第十五中學制定,報市教育局批準后組織實施。
H、大連市內和高新技術產業園區以外的區市縣所屬的重點高中、省級示范性高中、一般高中的錄取工作由各區市縣招生辦負責統一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并具體組織實施。
3。第三批次:高等職業技術學院、中等職業學校錄取(分二段)。
高等職業技術學院、中等職業學校錄取由市招生辦根據招生計劃,統一劃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組織錄取。
第一段為高等職業技術學院錄取。
第二段為中等職業學校錄取。
錄取時,在考試成績達到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參照考生志愿,德智體全面考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加試專業的錄取由招生學校自主確定錄取原則及辦法,并負責處理遺留問題。
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和中等職業學校的招生采取統一填報志愿錄取和自主招生相結合的辦法。自主招生部分,由學校直接參與生源組織工作,并負責處理遺留問題。擬錄名單報市招生辦,經審核后辦理錄取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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