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 作者:碧月風荷 2013-04-12 10:23:37
鞍山市教育局2012年鞍山中考體育考試實施方案為促進學生積極參加體育鍛煉,提高我市廣大學生體質健康水平,依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中發[2007]7號),2012年初中畢業升學繼續執行體育考試制度,體育考試方案按照鞍教發[2009]5號文件執行。為了做好今年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工作,現將2012年初中升學體育考試實施方案說明如下:
一、制定原則
本著既不增加過重負擔,又促進體育鍛煉的目的,更好地落實“健康第一”指導思想。在積極達到進行體育與健康課程教學、評價改革的基礎上,促進學生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增進體質健康水平,為大力開展我市學校體育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考試內容與分值
考試內容、分值和評分標準與2011年相同。
1.學校體育成績30分
4月1-5月10日檢查學校體育考試成績和訓練情況
2.集中體育考試30分
考試內容:身體基礎、運動能力和運動技能三類內容,每類10分。(評分標準見附表)
第一類身體基礎項目:身高標準體重(5分);男生引體向上、擲實心球(兩項選一,5分)、女生仰臥起坐、擲實心球(兩項選一,5分)
第二類運動技能項目:跳繩、立定跳遠(兩項選一,10分)
第三類運動能力項目:男1000米、女800米(必測,10分)
三、操作方法
1.成立學校體育考試與訓練督導檢查組,督導檢查學校體育成績和學生訓練情況。
2.成立考試領導小組、監察領導小組,集中地點統一進行集中。考試時間為5月15日。考生要在單元時間(每半天)內依次完成全部考試項目方可視為考試成績有效,集中體育考試成績最低分25分。
四、特殊情況處理
1.對喪失運動能力并符合殘疾標準(必須持有殘疾證),不能參加統一集中體育考試的學生按30分計算。
2.因臨時傷病但未喪失運動能力,不能按時參加集中體育考試的學生,可給予一次補考機會或按照集中體育考試滿分80%計算;未能參加補考的學生,畢業集中體育考試按滿分60%計算。
3.無故不參加統一集中體育考試,給予零分。
五、制度管理
1、體育考試全過程由市監察局、信訪局、市政府投訴中心、教育局法規處以及邀請部分家長代表全程監督。
2、關鍵測試點放置錄像全天監控。
3、測試人員聘請外市教師,實施全封閉管理,以前參加過測試的教師今年一概不用。
4、考生進場后姓名、考號、原組號不進入考場,現場隨機分組。
5、考生不準攜帶手機等與考試無關物品,一經發現,取消考生體育成績。
六、組織機構
1.成立考試領導小組、監察領導小組和安全領導小組,確保體考順利進行。
考試領導小組組長:宋國春
副組長:孫長虹
成員:周明宏孔文清鄧海軍劉立新劉濤
監察小組組長:王忠
副組長:孟曉玉
成員:孫紹聰王彥李紅巖
安全領導小組:組長李文魁
副組長:張慶余
成員:李寶剛急救中心5人
學校體育考試與訓練督導檢查組:組長周明宏
副組長:孔文清
成員:劉濤
2.學校要相應成立體考領導小組,明確各部門及有關人員職責,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3.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對所轄初級中學畢業學生統一組織體育考試,成立體育考試領導小組。考試結束后各縣(市)區須將考試工作情況總結上報市教育局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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