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 作者:紫涵 2013-04-16 11:07:52
1、提前批次師范類錄取
(1)省免費幼師男生錄取:通過南通高師組織面試合格的本市戶籍考生必須在省免費幼師男生第一小批次志愿欄內填報志愿,按考生所在縣(市)區戶籍地對應的分配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師范藝體類定向生錄取:凡報考師范藝體類定向生的考生,必須參加相關專業加試(相關證書折算專業成績只限于報考師范統招的考生),合格的考生必須在師范藝體類定向生第二小批次志愿欄內填報志愿。在全市統一劃定中考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525分(含525分)以上,根據各縣(市)區的師范藝體定向招生計劃和考生填報志愿,按中考成績擇優錄取。
(3)師范普通類定向生錄取:該小批次錄取之前先錄取校長實名推薦生。
經校長實名推薦并通過面試合格的師范定向生必須在師范普通類定向生第三小批次志愿欄內填報志愿,考生所填報的志愿必須與被推薦的學校和專業相同,否則取消推薦資格。推薦生的錄取根據戶籍所在地校長實名推薦生的專業計劃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依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報考師范普通類定向生的考生必須在師范普通類定向生第三小批次志愿欄內填報志愿,考生要根據戶籍所在地對應的招生計劃填報志愿,要注意按照學校和專業代號填報志愿,每個考生可填報兩個專業。考生和學校都必須確認戶籍所在地信息與戶口本是否一致、報考的學校和專業與戶籍所在地相應的計劃是否一致。師范普通類定向生錄取是在全市統一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上,依據各縣(市)區師范定向生分配計劃(減去校長實名推薦生計劃),根據考生志愿按1:1。2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對面試合格的考生按中考成績擇優錄取,其專業按成績優先的原則確定。
所有報考師范定向生的考生(校長實名推薦的定向生除外),志愿填報和中招考試完成后,于6月17日到所報南通高師或如皋高師分別參加學校組織的面試,面試時間為上午8:00至下午5:00,面試合格的考生才有資格參加師范定向生錄取。
(4)師范藝體類統招生錄取:凡報考師范藝體類統招生的考生通過學校組織專業加試合格后,必須在師范藝體類統招生第四小批次志愿欄內填報志愿。錄取根據市區分配的招生計劃、考生中考成績、專業測試成績和考生報考志愿,在劃定的最低控制分數線(中考和藝體專業測試成績總和不低于525分)上,按招生計劃1:1。2比例投檔,師范學校根據招生計劃按中考和藝體專業測試成績總和擇優錄取。
(5)師范普通類統招生錄取:凡報考師范統招生的考生必須在師范普通類統招生第五小批次志愿欄內填報志愿,考生可填報兩所高師志愿,每所學校可填報兩個專業,考生可填學校和專業是否服從,兩所師范學校實行平行志愿錄取。錄取根據全市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的平行志愿,在劃定的最低控制分數線525分(含525分)以上,按招生計劃1:1。1比例投檔錄取。
2、普通高中錄取
(1)普通高中提前第一小批國際班錄取:符合上級規定并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經市教育局同意可在全市范圍內組織招生,并按公布的招生簡章組織實施,收費嚴格按照上級有關文件政策規定執行。招生學校可根據招生日程安排提前組織面試和測試,并與家長、考生簽訂報考協議,并將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名單名冊蓋章后于6月10日前報市招生辦。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在中招志愿填報時要在普通高中提前第一小批國際班志愿欄內填報志愿,考生可填報兩所學校,按志愿順序錄取,被錄取的考生不得參與其它批次的招生錄取,未被錄取考生可參加下一批次所報志愿投檔。
(2)普通高中提前第二小批自主招生錄取:報考市區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的考生要在普通高中提前二小批(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錄取批次)志愿中選擇報考的學校和特長,否則取消資格,錄取要求按市教育局下發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文件(通教發〔2012〕14號)執行。
(3)普通高中(含統招生、擇校生)批次錄取:市區普通高中分三小批錄取,每小批錄取均采用平行志愿投檔錄取辦法。
普通高中第一小批:設二個志愿,可選填通中統招、一中統招。
普通高中第二小批:設二個志愿,可選填通中擇校、一中擇校。
普通高中第三小批;設八個志愿,可在天星湖中學統招和擇校、二中統招和擇校、三中統招和擇校、啟秀中學統招和擇校、小海中學統招和擇校、啟秀中學(紫瑯中學校區)統招和擇校志愿中選填。
報考普通高中(含擇校生)的考生要按規定的各類小批次填報志愿,考生在填報普通高中志愿時要特別注意小批次順序,在錄取的過程中,是按批次的順序依次錄取,上一批次不填報不影響下一批次投檔錄取。普通高中統招和擇校的計劃招生均實行一次性錄取和不再補錄的辦法,如果普通高中只填報一個小批次志愿未被錄取,其它小批次又未填報,那只能參加下一批次錄取,所以提醒考生填報普通高中統招和擇校志愿時一定要慎重。
市區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嚴格按照市政府下發的《關于推進2012年中考改革工作的實施意見》(通政辦發[2012]47號)文件中對綜合素質評價和學業水平測試的等級要求執行。考生在填報志愿前,要詳細了解綜合考核評價和學業水平測試等級的具體規定,達不到等級規定的考生不得投檔錄取。
市區通中、一中和天星湖中學推薦生填報普通高中志愿時,在對應的普通高中小批次中A志愿(第一個志愿)必須填報被推薦學校的統招志愿,否則取消推薦生資格。推薦生錄取是在被推薦學校統招生、擇校生錄取之前,凡達到被推薦學校統招錄取分數線下20分的推薦生即被投檔錄取。未被錄取的推薦生再按所報的普通高中(統招生、擇校生)和中高職志愿參加投檔錄取。
根據國家、省規定,今年市區普通高中招生繼續嚴格執行“三限”政策,普通高中的招生計劃一律不得突破。因此在市區普通高中錄取中,如出現尾數同分,則根據考生語文、數學和英語三門學科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若語文、數學和英語三門學科總分仍然相同,則根據語文和數學兩門學科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若語文和數學兩門學科總分仍然相同,則根據數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升入普通高中的外省、市戶籍學生在報普通高校招生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3、第二批五年制藝術類高職、普通類高職錄取
五年制高職招生錄取將按照省教育廳下發的相關文件執行,全市實行集中統一錄取,錄取時全市單獨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凡報五年制藝術類高職的考生在第一小批志愿欄內填報志愿;凡報五年制普通類高職在第二小批志愿欄內填報志愿,每位考生可依次填報三所院校志愿(平行志愿),每所院校可填報兩個專業,按公布的招生計劃、錄取批次和考生志愿采取平行志愿方法擇優錄取。五年制高職招生錄取是在填報志愿的考生中優先錄取,若招生學校招生計劃未能完成或調增計劃,招生學校可通過南通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管理系統平臺提出補錄申請后再進行補錄。
4、第三批中職錄取
凡報考省市中職學校的考生要在第三批次中職第一小批次志愿欄內填報志愿,每位考生可依次填報三所院校(傳統志愿),每所院校可填報兩個專業,省市中職學校招生錄取依照志愿優先的原則,按公布的招生計劃、錄取批次和考生志愿的順序分批次擇優錄取,未能錄取的考生可自選中職學校參加自主招生。
九、中招錄取時間安排
全市師范和普通高中錄取工作在6月底前完成;五年制高職錄取工作在7月5日前完成;中職錄取工作在7月10日前完成;中、高職補錄取工作將在8月中旬前完成。
十、中招錄取審批要求
根據省中等學校錄取管理規定,全市所有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職和中職的錄取均要由各級招生部門辦理錄取審批手續,錄取信息將作為省、市教育部門和招考部門辦理學籍注冊以及升學報考資格的主要依據。市區所有招生學校新生錄取通知書均由各錄取學校印制、蓋章,在規定的時間內,統一到市招辦理錄取審批手續,對職業學校招生按省教育、物價、財政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中招錄取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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