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 作者:碧月風荷 2013-04-17 16:13:17
2013年度溫州市直、鹿城區屬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及高中招生工作會議昨天召開。記者獲悉,今年的考試與招生政策有所變化,市外戶籍新居民子女報名在鹿城區參加中考,必須提供繳納社會勞動保障金的清單;所有鹿城區考生享受同等錄取條件。
對象:市外戶籍考生須符合四個條件
為了配合我省出臺的異地高考政策,今年中考對報考對象提出了新的要求。報名參加今年市直、鹿城區屬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的對象有三類。
第一類為鹿城區戶籍的應屆、歷屆初中畢業生,鹿城區戶口須于2013年5月31日前登記。第二類對象為在市直中學或鹿城區屬中學就讀且已取得電子學籍的非鹿城區戶口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其中,溫州市內的非鹿城區戶籍學生可直接報名;溫州市外戶籍新居民子女初中畢業生則需滿足四個條件,包括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須在我市已取得居(暫)住證并居住1年(含)以上,同時取得工商執照或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可的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勞動保障金,有相對固定居所(含租賃)這四個條件。第三類對象為父母雙方(或一方)在鹿城區辦理《溫州市人才居住證》的我市引進高級人才子女,可申請照顧報名。
據悉,2015年起,除滿足一定條件外,溫州市外戶籍新居民子女初中畢業生須有連續完整的在溫州初中學習經歷且具有溫州初中學籍等基本條件,方可在我市參加學業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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