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紫涵 2014-01-16 09:41:16
中考網訊:1月14日,張家口市教育局公布《2014年張家口市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確定中考體育考試時間為4月至5月15日,滿分30分,成績計入中考總分。
《方案》確定,今年中考體育考試在市教育局統一領導下組織實施,其中橋東區、橋西區、高新區、下花園區及市直學校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考試時間為4月下旬;其它各縣區分別自行組織實施,但要采用統一集中測試方式,不得由各學校自行測試,嚴禁弄虛作假,考試時間為4月至5月15日。
《方案》確定,體育考試共分三類項目: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立定跳遠;擲實心球。三類項目滿分各為10分,滿分評價標準分別為:1000米跑(男)4分0秒、800米跑(女)3分50秒;立定跳遠(男)2.30米、立定跳遠(女)1.80米;擲實心球(男)8.50米、擲實心球(女)5.50米。每位考生的全部考試項目必須在當天內連續完成。
《方案》規定,三類因殘、因病考生可申請免考或緩考。一是因殘疾、傷病免修體育課且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考生,可由考生及其家長向考生所在學校提出申請,填寫《張家口市初中畢業生殘疾或傷病免予體育考試申請表》,并提供具有資質的傷殘等級鑒定機構或本市三級醫療機構證明,經班主任、任課體育教師和校長審核簽署意見,報縣級教育主管部門備案。免考學生申請及批準材料要存入學生檔案,免考學生名單要在學校公示。同時,免考學生須由所在學校統一組織到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醫院進行復查,確診的考生由醫院出具證明,可準予免考。二是因考前或臨場發生傷病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學生,由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或考場負責人簽字同意,可予以緩考。緩考者應另行參加補考,補考僅限一次,考試內容、考試方式不變,補考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因傷病仍不能參加補考的學生,須辦理免考手續。三是在體育考試過程中,如考生出現意外中斷考試,經考場負責人批準并報教育主管部門備案,可予以緩考處理,但已考項目成績無效,以緩考成績為準。
《方案》規定,因殘、因病免考考生的成績評定辦法是:因殘疾并有傷殘等級鑒定資質的醫療機構診斷證明喪失運動能力的殘疾人(有殘疾證),其升學體育考試總成績按滿分的70%計入升學總分;因傷病獲準免考的考生,其體育考試成績,按滿分的50%計入升學總分;因臨時傷病申請免考的學生,按滿分的50%計入升學考試總分(不能免試單項)。
《方案》還規定,具有我市戶籍在外省市就讀且初中畢業回我市報考的考生、參加今年中考的我市往屆初中畢業生,也須參加2014年我市組織的體育統一考試。因特殊情況無法回本市參加體育統一考試的,由學生或其家長提交書面申請,其體育統一考試分值以滿分的50%計入升學總分。
據市教育局思政體衛藝科科長張虎介紹,今年《方案》對評分標準作了調整,降低了難度,學生只要能夠完成體育考試,每個項目最低按5分計,三項成績最低按15分計,其目的是減少學生和家長的投機心理,鼓勵學生積極參加體育鍛煉,促進青少年身心健康,體魄強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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