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本站整理 2014-05-13 13:44:25
考試細則
(一)體育平時成績考核辦法(10分)
1.考核時間:初中三年。
2.考核項目:體育課、大課間活動、課外活動的出勤率。
3.考核辦法:
(1)學校應按班級設置好大課間活動、課外活動點名考勤冊,每班每學期一本,作為考核備查的基礎材料,學校應妥為保管三年。
(2)學校每學期搞好匯總統計,作為考核依據。
(3)三年出全勤考核成績為10分,無故缺勤5次扣1分,扣完為止(無故缺勤名單及次數應每學期公示)。
4.成績公示:體育平時成績學校應在運動技能及身體素質考試前予以公示。
(二)運動技能及身體素質考試辦法(40分)
1.考試時間:2014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
2.考試辦法:教體局成立若干測評小組,用抽簽辦法確定一個測評小組對某校學生進行測評。場地、器材、學生分組及安全保衛等工作由學校負責。
3.考試地點:學生所在學校。如學校場地不符合測評要求,經教體局同意后,可就近選擇他校進行考試。
4.成績統計與公示:學生考試成績現場錄入、統計、公示。
5.各項目測評標準及組織實施細則另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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