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本站整理 2014-05-13 15:59:12
各轄市、區教育局(教育文體局、社會事業局),局屬各有關學校: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中發〔2007〕7號文件)和《江蘇省學生體質健康促進條例》精神,加強學校體育工作,切實提高學生體質健康水平,現就2014年常州市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考試時間
(一)常州市市區現場考試時間為4月27-30日(回考生27日下午4:00至6:00),新北區現場考試時間為5月5-6日,金壇、溧陽、武進具體考試日程由轄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參照執行。
(二)2014年游泳列入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項目,常州市市區(含新北區)時間為2014年3月29日(星期六)。游泳項目只能替代平時成績考查耐久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或現場考試短跑(50米)中的一項計分,不重復替代。
(三)常州市區(直屬學校、鐘樓、戚墅堰、新北區)平時成績審核時間4月10-16日(工作日)。
二、考試對象
常州市2014年應屆初中畢業生及回考生(戶口屬常州市區,回常州市區考試學生)。
三、考試項目、評分辦法與評分標準
(一)考試總分為40分。
(二)評分辦法為平時成績10分和現場考試30分。
(三)平時成績考查由學校負責實施,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常州市區由常州市教育局組織實施;金壇、溧陽、武進由轄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平時成績審核具體辦法見附件1。
(四)應屆初中畢業生現場考試考試內容為三大類:體能Ⅰ類10分(50米跑、50米游泳),體能Ⅱ類10分(實心球、立定跳遠、男子引體向上),球類 10分(籃球、排球、足球),考生可以在三大類考試內容中分別選擇一項作為考試內容,具體考試項目詳見附件2,考試評分標準詳見附件3。
平時成績認定由學校組織,行政審核。考試內容為初中階段三年體育學習成績考核記錄、《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上報情況總結,耐久跑測試5分,投擲實心球測試3分,校本體育技能項目2分(具體詳見附件1)。
平時成績耐久跑測試、50米游泳、現場考試體能Ⅰ類和體能Ⅱ類均采用“+1”評分法,但考試總分不突破40分。考試評分標準詳見附件3。
(五)回考生現場考試同應屆初中畢業生評分辦法,考生可以在三大類考試內容中分別選擇一項作為考試內容。
平時成績測試須進行現場加試,加試一項體能類項目,項目為由50m跑、50m游泳(提前考)、一分鐘跳繩、實心球、男子引體向上、立定跳遠六項中任選一項,但與個人現場報考體能類測試項目不得重復。考試評分標準詳見附件3。
四、考試辦法
(一)教育局直屬學校、新北區、鐘樓區、戚墅堰區學校按本意見執行。
(二)教育局直屬學校、鐘樓區、戚墅堰區各學校參加市區考試,新北區各學校參加新北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考試。
(三)在讀應屆初中畢業生在學籍所在學校參加考試;常州市區回考生(戶口屬常州市區,即天寧區、鐘樓區、戚墅堰區,在其他地區讀書,回常州市區考試學 生)在常州市二十四中學報名參加考試;新北區回考生(戶口屬新北區,在其他地區讀書,回常州市區考試學生)參加新北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考試。
(四)金壇市、溧陽市、武進區在總分不變、指導原則不變的前提下,由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參照本意見執行,所屬轄區內各學校參加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考試。
五、考試報名
(一)考生在學籍所屬學校報名,填寫本人身份證號碼,確定現場考試項目,統一填報《2014年常州市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報名匯總表》(表式見附件4)。
(二)常州市區回考生至常州市二十四中統一報名,聯系人吳亞萍老師;新北區回考生至新北區教育行政部門報名。新北區、金壇市、溧陽市、武進區各學校到當地轄區教育行政部門報名。
(三)教育局直屬學校、鐘樓區、戚墅堰區各學校到常州市教育局體衛藝處報名。
1.游泳考試報名時間:3月12日,地點:常州市體育運動學校。
2.體育中考報名時間:4月3日,地點:常州市體育運動學校。
六、考場設置
(一)現場考試根據方便考生、有利組織、保障安全的原則,進行封閉式考試。設立常州市區、新北區、金壇市、溧陽市、武進區考點。
(二)常州市區現場考試考點為常州市旅游商貿高等職業技術學校;游泳考試考點為常州市游泳健身中心(健身路17號)。
(三)新北區、武進區、金壇市、溧陽市現場考試考點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確定。
七、有關減免試規定
(一)對殘疾、因病不能參加考試的學生分別實行免試、緩試政策。報名時,提供證明資料,統一審核。
(二)殘疾學生考試辦法
對確定喪失運動能力的殘疾考生,憑國家頒發的殘疾證,可以選擇現場考試的任何一項參加考試,一項測試滿分即為總分滿分,不參加考試者(憑國家頒發的殘疾證)總分得38分;
該類型考生經學校考試領導小組集體審核確定,并在學校張榜公布。
(三)因身體健康原因參加現場考試受到嚴重影響,由學生(家長)向學校提出申請,出具縣、區級以上醫院有效證明,學校報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可申請免試、緩試,免試項目考試成績按60%計分。
(四)因病影響考試,可申請緩試,緩試時間為5月24日,由教育行政部門統一集中組織,緩試一次,地點另行通知。
(五)對于過于矮小者、肥胖者實行降標,須在體檢時證明。過于矮小者在實心球項目、過于肥胖者在長跑項目上降標各實行降1分標準計算,但加分后不得超過該項目滿分標準,不采用+1。
(六)過于肥胖、患有心血管疾病或不宜長跑疾病的學生,在平時成績耐久跑中可按手續辦理選項50米跑。耐久跑考試免試,考試成績按60%計分。
以上情況須由學校提出申請,加蓋單位印章,并由有關部門(縣、區級以上醫院或市體檢站)出具有效證明,經學校考試領導小組集體審核,并在學校張榜公示。
八、有關收費遵照省相關文件執行。
九、組織機構
(一)領導小組
組 長:丁偉明
副組長:戴春華 王定新 常仁飛
成 員:袁建萍 華澤峰 戚寶華 汪天立 甘亦農
吳近賢 朱志平 卞優文 姚水虎 霍超群
張世善 李 明 葉 舟 金 輝
(二)工作小組
組 長:常仁飛
副組長:袁建萍 戚寶華 甘亦農 吳近賢 汪天立
成 員:湯 煜 周康榮 譚文杰 臧亞東 董彩鳳
盛建偉 袁汪輝 華漢林 王渺一 郜立青
朱生群 張 逸
各轄市、區須成立初中升學體育考試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
(三)考務機構
設立考務組、紀檢組、安全保衛組、醫務后勤組等。
十、工作要求
(一)各工作小組分別制定工作方案,開好工作會議,明確工作職責。各地教育紀檢監察部門對考試進行全程監督。
(二)選調的監考工作人員思想作風要正派,有一定業務能力。被選調人員所在單位要積極支持其參加監考工作。
(三)考試按規則進行規范操作,場地、器材、設施要嚴格檢查審定。考試期間強化崗位管理,無關人員不得入場,工作人員需佩戴工作標志,定點工作。
(四)考試各環節均設監察人員,臨場增加學生監督代表,由學校在報名時在每組編組學生中確定并標明學生監督代表。
(五)考試成績現場告知,成績記錄經審核蓋章后及時輸入微機處理。登記表、成績分別交招辦、主管部門、監察部門、考生學校保存。若成績公告后發現有誤,由考生或學校在公告之日起一周內向考務組提出,經核實后,重新公告結果。
(六)考試現場配備醫務人員,備好急救器械、防疫消毒藥品及機動車輛。
(七)初中畢業生應在體檢后參加升學體育考試,以便準確掌握考生身體狀況;學校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教育學生既不虛報疾病,也不隱瞞疾病,同時要向家長 做好正確對待考試的宣傳工作,以消除隱患。因病確實不能按時參加考試或考試中因傷病無法完成當場考試的學生,經考務組認定后,另行通知緩試、補考。緩試、 補考手續規范,資料齊全。
(八)安全保衛組負責升學體育考試全過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實加強對考試現場的運動安全、衛生防疫安全和學校交通安 全的監督。學校要根據考試日程安排,認真組織學生赴考,切實加強交通安全,妥善安排考生考前、考后的學習和休息,指導考試期間的飲食衛生,努力做好衛生安 全保障服務工作。
(九)升學體育考試結束后,各轄市、區要對成績進行數據統計,將統計結果拷貝和書面總結一起上交常州市教育局體衛藝處。
體育中考涉及千家萬戶,政策性強,工作面廣量大,各地、各學校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確保該項工作圓滿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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