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本站整理 2014-06-16 11:41:54
紹興市教育局關于2014年紹興市直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招生的實施意見
越城區教體局、市直各中學:
根據浙江省教育廳有關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與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見精神,結合本地實際,現就2014年紹興市直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招生提出如下實施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圍繞“建設現代教育強市,打造優質教育之城”的工作主題,不斷完善符合素質教育和促進學生全面發展要求的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和高中招生制度,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制度改革和“減負”,促進教育公平和均衡發展。
二、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
1.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
2.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是義務教育階段的終結性考試,屬省級水平考試。考試結果既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初中畢業要求的主要依據,也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之一。
3.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命題。根據國家《課程標準》、《2014浙江省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說明》及《2014年紹興市初中畢業生學業評價文化考試補充說明》命題,試卷卷首冠以“浙江省2014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紹興市卷)”。主要內容及要求如下:
(1)試卷整卷難度系數為0.75左右。
(2)命題要重視能力立意,聯系學生生活實際。適當增加綜合性、探究性內容,考查學生的創新能力與實踐能力。
(3)命題要體現一定的地方特色。聯系紹興地區社會經濟發展實際和地域文化特點,引導學生重視地方課程的學習。
(4)社會思品學科實行開卷考試,允許學生攜帶規定的參考資料。
(5)英語考試中繼續實行聽力考試。
(6)數學、科學考試允許使用省教育廳推薦列入教學用書目錄的科學計算器或其他符合教學要求的不帶記憶儲存功能的計算器(2015年起將不再允許使用計算器)。
4.學業考試科目及分值。語文150分,數學150分,英語120分(其中聽力25分),科學200分,社會思品100分,體育與健康50分,總計滿分為770分。各科考試時間為:語文、數學、科學各120分鐘,英語、社會思品(開卷考)各100分鐘。
5.學業考試時間為6月14、15日、16日(上午),兩天半。體育與健康考試按市教育局有關文件執行。
三、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
初中畢業生的綜合素質測評等第與學業考試成績總分(包括優惠加分)統一作為高中學校錄取新生條件。省級重點高中并軌生的綜合素質測評等第應達到2A3P及以上;省級重點高中擇校生、特長生,在綜合素質測評的五大項中,“道德與修養”必須達到P等及以上。具體測評辦法按《紹興市教育局關于印發〈2008年紹興市區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與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紹市教〔2008〕81號)執行。《紹興市區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登記表》樣表見附件。
四、關于隨遷子女初中升高中
凡憑“市區外來民工子女入學綠卡”或符合小升初條件,2013年5月8日至今在市直初中、區屬初中(不含新劃入“三鎮”)連續就讀,具有注冊學籍的2014屆初中畢業的隨遷子女,可報名參加市區“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和高中招生統一考試”,可憑考試成績與本地戶籍學生同等參加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的錄取。
五、高中招生錄取
(一)普通高中錄取
1.招生錄取原則:(1)公開、公正、公平原則;(2)德、智、體、美等綜合評定,擇優錄取原則;(3)招生方式多樣化的原則。
2.招生種類:(1)實行省一級重點高中提前招收“推薦生”制度;(2)在綜合素質測評基礎上,以畢業生學業水平統一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進行統一擇優招生;(3)允許高中學校招收部分特長生。
3.錄取的前置條件。并軌生錄取的前置條件是:綜合素質測評等第必須達到2A3P及以上。重點高中錄取的前置條件是:品德與修養測評等第必須達到P等及以上。
4.招生錄取辦法。在符合錄取前置條件的考生中,依據以下辦法組織錄取。
(1)并軌生錄取。并軌生分兩部分錄取:即“推薦生”和“統招生”。
“推薦生”:紹興市第一中學和稽山中學用于推薦生招生的比例為本校并軌生招生計劃的50%,分別按各初中學校2011年秋季招生時確定的施教區學生基數(不含借讀生、擇校生)分配。初中學校按分配數1:1.03的比例差額推薦;招生學校在市教育局的指導和監督下組織測試,淘汰3%錄取。推薦生招生在6月初完成,文件另發。
“統招生”:除推薦生指標外的并軌生實行學業水平考試后統一招生,根據招生計劃,按考生所填報的志愿及學業考試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擇校生錄取。實行學業考試水平考試后統一招生,根據招生計劃,按考生所填報的志愿及學業考試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為鼓勵學生個性和潛能的開發,高中學校可以提前招收特長鮮明、發展潛力較大的初中應屆畢業生。特長生招生數不得突破該校招生數的1%。特長生招生辦法另發。六月初完成錄取。
(二)職業高中錄取
職業高中的部分招生指標實行提前招生入學。初中畢業生可在學業水平統一考試前,直接向招生學校報名(文件另發)。其余招生指標在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統一考試后,考生隨帶考試成績單直接向招生學校報名,招生學校根據考生所填報的志愿及綜合素質等第、學業考試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三)加強招生工作領導
高中段學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高中段學校可以編制招生宣傳資料寄發到初中學校,可以在教育局組織召開的有關會議上發布招生信息,參加由教育局組織的招生咨詢活動等。但不允許普通高中學校上門到初中學校宣傳,更不允許高中段學校單獨召集初中學校領導和教師,以各種不當方式、手段等進行招生宣傳競爭。未經市教育局同意,普通高中學校不得擅自招收轉學生、旁聽生、復讀生等。若有上述違規,將追究學校領導及有關人員的責任,并與學校年度綜合考核掛鉤。
普通高中要嚴格按招生計劃招生,不得隨意突破,如確因同分或其它特殊原因須擴招的,需經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招生。職業高中必須按市教育局批準的專業招生。
六、優惠加分辦法
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省、市有關文件精神,2014年繼續實行高中招生優惠加分辦法,加分項目及分值按《紹興市教育局關于調整2010年市區普高招生優惠加分辦法的通知》(紹市教普〔2009〕115號)執行,需按省中學生藝術特長水平(A、B級)加分的,其證書獲得有效時間為2013年和2014年。符合優惠加分條件的考生向報名點(學校)提供相關原始證件及復印件,經學校初審、公示無異議后,報市教育局審核。
紹興市教育局
201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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