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紫涵 2015-03-18 15:40:08
調整部分普通高中志愿批次和每批次志愿數,平衡普通高中學校生源。
全市共設兩個志愿批次。在第一批錄取的學校為省一級及以上普通高中學校和新創辦高起點的普通高中學校,志愿數從原來的8個(5個普通生志愿,3個擇生志愿)減少為3個;第二批錄取的學校為市一級及以下普通高中學校和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含技工學校),其中普通高中志愿數5個(保留原來3個普通生志愿,并將原來的2個擇校生志愿調整為普通生志愿),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志愿數保留8個不變。取消第一批和第二批擇校生志愿。
為培植普通高中新的增長點,允許新創辦、起點高的普通高中學校從創辦招生起四年內列入第一批錄取。但如果超過四年未能評為省一級學校,則調整到下一批次錄取。
調整普通高中志愿數的目的是為了平衡普通高中學校的生源。第一批普通高中學校志愿從原來的8個減少為3個后,考生選擇第一批普通高中學校的機會相應減少。為了提高志愿有效性,建議考生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按照“一沖二穩三保底”的原則,慎重填報第一批學校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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