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紫涵 2015-03-23 17:33:13
●優質高中招生指標60%名額分配區域內初中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作為高中錄取依據之一
為全面適應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新要求,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日前下發了《關于2015年初中畢業暨高中階段招生考試制度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
《通知》指出,我區將繼續實行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區域內初中學校的招生辦法。今年,各市、縣(區)在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時,實行自治區示范普通高中和縣(區)所屬優質高中招生指標60%的名額分配到區域內初中學校。自治區示范普通高中和縣(區)所屬優質普通高中按所分配名額錄取時,由各初中學校按中考成績和學生志愿擇優推薦錄取。各市、縣(區)對按分配名額錄取的學生應有最低錄取分數控制線,對城市薄弱學校和農村學校,要給予照顧,保證每所初中學校均有一定比例的學生能夠升入縣(區)所在自治區示范普通高中或該縣所屬優質高中。
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仍按“三限”政策規定執行。普通高中在確保完成招生計劃的基礎上招收擇校生,且招收擇校生比例最高不得超過本校當年招收高中學生計劃數(不包括擇校生數)的10%。各市(縣、區)要加強對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籍管理,對于薄弱學校享受指標到校政策的學生,要有在本初中學校就學兩年以上的經歷。同時,從今年起,報考高中階段學校的殘疾人考生,降低一個分數段錄取。
《通知》指出,把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初中畢業和高中階段學校錄取的依據之一,是中考改革的重要內容。各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綜合素質評價的有關內容考核要嚴謹嚴格、公正公平。對于廉潔與修身教育、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等有關學校考核的內容要注重學生在學校教育的整個過程表現。隨著高考改革的推進,綜合素質評價辦法將會不斷調整。
歡迎使用手機、平板等移動設備訪問中考網,2024中考一路陪伴同行!>>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