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紫涵 2015-03-26 10:08:30
一、關于初中學生學業考試時間
根據普通高考考試時間由兩天半變為兩天的實際,為減少高考、中考對考點學校教學秩序的沖擊,今年將初中學生學業考試文化課考試時間提前了一天,由6月11日-13日改為6月10日-12日。
二、關于初中學生學業考試科目及考程安排
2015年,初中學生考試科目及考程與往年沒有變化。
2015年初中學生學業考試統一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信息技術、體育與健康、理化生實驗操作,學校考查科目為藝術(音樂、美術)、地方課程、學校課程。
語文、數學、英語考程各120分鐘;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考程各60分鐘。2016年初中畢業生地理、生物學科學業考試考程各60分鐘。
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歷史、地理、生物實行閉卷考試,思想品德開卷考試,信息技術考試與山東省中小學生信息技術等級證書考試結合,體育與健康根據《〈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實施辦法》要求實施測試,理化生實驗操作考查學生上臺實驗操作。
體育與健康測試、理化生實驗操作、學校考查科目成績以百分制表達(原始分四舍五入取整數),按等級公布,分為A、B、C、D四個等級(分別代表優秀、良好、及格、不及格),90分以上為A等、89-75分為B等,74-60分為C等,59分以下為D等。
三、關于高中階段學校志愿填報
(一)普通高中志愿和中等職業學校志愿同步填報。第一志愿報考中等職業學校的考生,由各中等職業學校按照錄取程序和規定與普通高中招生同步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可以填報公辦普通高中和民辦普通高中兩個志愿,還可填報中等職業學校志愿。未被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根據其志愿情況參加中等職業學校錄取。
(二)部分普通高中志愿可以兼報。今年,繼續執行市一中和市二中、勝利一中和勝利二中可以兼報的政策。第一志愿報考市一中的考生,第二志愿可以兼報市二中,第一志愿報考市二中的考生總成績提高20分,按照錄取程序和市二中招生計劃,與第二志愿報考市二中的市一中落榜考生合并錄取。第一志愿報考勝利一中的考生,第二志愿可以兼報勝利二中,未被勝利一中錄取、第二志愿報考勝利二中考生的錄取辦法,由勝利教育管理中心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四、關于普通高中劃片招生
按照《山東省教育廳關于規范普通高中招生行為有關問題的通知》(魯教基字〔2007〕10號)有關規定,2008年以來,我市實行普通高中劃片招生制度。全市劃為6個普通高中招生區域,分別接收具有本區域內學籍或戶籍的學生,有效避免了學校間相互指責攻擊和生源惡性競爭,穩定了各個學校的教學秩序,保持了全市整體教育教學質量的持續提升。針對部分家長呼吁改變中心城區普通高中報考區域限制的訴求,教育部門進行了認真論證。目前,中心城區普通高中發展還不均衡,放開區域限制,相對薄弱學校生源質量將會更加惡化,差距將會更大。為保持中心城區高中教育的良性發展,讓更多學生接受相對優質的教育,今年繼續嚴格實施劃片招生政策,各普通高中學校繼續只接收具有本區域內學籍或戶籍的學生。
五、關于普通高中自主招生
為逐步擴大普通高中招生自主權,市教育局制定了《關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確了自主招生的學校及招生對象、招生計劃、報名條件、選拔方式、組織時間、錄取辦法等。2015年,市一中、市二中、河口一中、廣饒一中、墾利一中、利津一中、利津二中、勝利一中、勝利二中等9所普通高中學校組織自主招生。各學校自主招生對象為招生區域內初中學校在籍在讀應屆畢業生,招生計劃不超過2015年本校招生計劃總數的10%,具體比例由各學校自主確定并報主管教育部門核準。報名參加自主招生的學生,必須符合普通高中招生報名條件,品學兼優,或在某一學科、某一領域(如創新發明、信息技術、自然科學、文學創作等)具有明顯的學習潛質或才能。自主招生采取初中學校推薦和高中學校組織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推薦和測試工作均須按照規定程序進行,結果須在校內和校園網公示5天,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已通過高中學校自主招生測試的學生必須參加全市初中學生學業考試,取得義務教育畢業資格。其錄取標準由高中學校自主確定并報市教育局核準備案。初中學生學業考試完成后,各高中學校隨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統一辦理自主招生錄取相關手續。
2015年,首次將市二中“宏志班”招生納入自主招生范圍,擬招生40人。
六、關于普通高中指標招生
2015年報考的應屆初中畢業生,繼續執行2014年指標生資格條件。指標生須是在學籍學校實際就讀一年以上(即2014年3月31日前轉入并在校就讀)、初中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畢業總評等級達到B等(含B等)以上、各學校考查科目成績達到B等(含B等)以上的考生。
2015年,適當擴大了普通高中指標招生比例。將市一中、河口一中、廣饒一中、墾利一中、利津一中、利津二中、勝利一中、勝利二中等8所高中學校普通考生(不含自主招生和特長生)統招計劃的90%分配到招生范圍內各初中學校,比去年提高了五個百分點。
繼續執行普通高中招生范圍內各初中學校指標分配錄取分數線最高的學校和最低的學校之間的差距不大于40分的錄取原則。
繼續將參加初中學生學業考試人數與指標錄取人數掛鉤。凡報名參加初中學生學業考試人數少于學籍人數的,除流動人口子女回原籍報考(以主管教育部門出具回原籍報考證明材料人數為準)和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集中組織的畢業生分流外,按照減少人數的50%扣減該初中學校分配指標,扣除的招生指標納入統一錄取指標中。這是加強初中學校防輟控輟工作的措施之一。
各初中學校是指標生資格審核的責任主體,各學校取得指標生資格考生的名單要具體到每個班級,經班主任、教務主任(或年級組長)、校長簽字確認,在校內醒目位置公示,公示期為5天。公示無異議后報主管教育部門核定并作為指標錄取的依據。主管教育部門在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告,公開接受群眾監督。經主管教育部門核查或群眾舉報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的,由主管教育部門取消相關考生指標生資格,同時按照有關規定對學校直接責任人給予嚴肅處理。
七、關于特殊考生加分錄取政策
今年,在繼續執行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少數民族考生和東營市戶籍、農村自愿放棄二胎生育指標終生只要一個女孩的家庭的女考生等特殊考生加分政策的基礎上,規范烈士子女考生和因公犧牲軍人子女考生、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考生錄取政策,執行《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實施細則》確定的“烈士子女,按照當年錄取分值10%的標準,降低分數錄取”、“ 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按照當年錄取分值5%的標準,降低分數錄取”的規定。
八、關于公辦普通高中“三限”政策
2015年3月19日教育部召開的全國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和3月25日省教育廳召開的全省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均明確,從2015年秋季開始,各地全部取消普通高中“三限”政策,普通高中不再招收擇校生。按照這一政策規定,2015年我市普通高中將不再招收擇校生。公辦普通高中錄取順序從去年的自主招生錄取、特長錄取、統一錄取、指標分配錄取、擇校錄取的順序,調整為自主招生錄取、特長錄取、指標分配錄取、統一錄取,取消了擇校錄取的環節。
九、關于民辦普通高中錄取
民辦普通高中錄取與公辦普通高中錄取同步進行。若第一志愿報考民辦普通高中的考生數量完不成招生計劃時,由市教育局向社會發布信息,各民辦普通高中組織考生二次報名,并按照錄取程序確定錄取學生名單。
十、關于職業院校招生
中等職業學校錄取與普通高中錄取同步進行。報考職業學校的考生,根據考生志愿和學業考試按成績,按照由高到低的原則,由有關職業學校辦理錄取手續。考生還須到有關職業學校確認具體專業,領取錄取通知書。若考生第一志愿計劃滿額,根據考生第二志愿按學業考試成績由高到低錄取。東營職業學院、東營科技職業學院五年制和東營市中等專業學校三二連讀高職,以及東營市中等專業學校、東營市體育運動學校招收的普通中專學生,由招生院校負責到市教育招生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
未被普通高中及第一、二志愿職業學校錄取的考生,可持本人成績單直接到各職業學校辦理報名、錄取手續或按照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制定的初中后高等職業教育、高等師范教育及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工作意見(另文印發)規定的填報志愿方式辦理志愿填報、錄取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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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營市教育局
201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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