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小編 2016-03-06 22:04:13
近日,德州市教育局下發《關于推進德州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及綜合素質評價制度的改革實施意見》,提出從2018年開始,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錄取方式由原來的高分錄取改為“分數+等級”模式。
據了解,此次改革主要體現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辦法三個方面。
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方面,根據學科特點,分類采取不同的考試方式:語文(含傳統文化)、數學、英語(含聽力測試)、物理、化學、生物、地理、歷史、思想品德等科目實行閉卷紙筆考試;體育與健康根據國家課程方案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要求,采用過程評價與現場考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理化生實驗采取抽測方式進行現場操作考試;信息技術采取上機操作的方法進行考試;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等科目由初中學校根據課程要求,采取過程性評價與結論性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查。
綜合素質評價是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有力抓手,本次中考改革將進一步規范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并逐步引導高中學校將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作為錄取的重要參考。
據悉,綜合素質評價一般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五個主要方面,各門課程難以在中考紙筆測試或實操測試的內容,以及山東省地方課程中的安全教育、環境教育、人生規劃也將納入其中。評價結果可采取“等級+描述性評價”的方式呈現,等級分為A、B、C、D四等,其中D等為不合格等級。評價堅持“底線管理”,非觸及底線,一般不評定為不合格等級。
據介紹,普通高中學校須在初中學生完成初中一年級學業后(每年8月前),根據自身辦學特色,對初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物理、化學、生物、思想品德、歷史、地理、信息技術、體育與健康、實驗操作等9個科目中的若干學科提出等級要求,報德州市教育局批準后,向社會公布。待本屆學生初三畢業時,采取“分數+等級”方式進行招生錄取。先結合普通高中學校所提科目等級要求將符合條件的考生納入錄取范圍,再按照語文(含傳統文化)、數學、英語(含聽力測試)三科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該意見自2015年秋季入學的初一學生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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