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小編 2016-03-06 22:38:00
“一依據”是: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體育與健康6個科目考試成績總分作為普通高中錄取的基本依據。
如果考查科目等級、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綜合總等級出現D級的不能錄取到普通高中。
中等職業學校實行統一平臺填報 平行志愿錄取
據了解,2016年考生可以填報的志愿分普通高中,“3+4”對口貫通培養本科(含“3+4”師范本科、“3+4”高職本科,以下簡稱“3+4”本科),中等職業學校(含五年一貫制大專、三二連讀大專、普通中專、職業中專、技工學校)三個層次。
需要注意的是,今年考生報考“3+4”師范本科將于6月24日至25日填報志愿,不再安排在學業考試成績公布之前進行,便于考生針對性地選擇志愿填報。6月24日至25日,填報“3+4”本科志愿和中等職業學校志愿。今年中等職業學校實行平行志愿錄取,不再設置順序志愿。共分兩個批次:第一批次為五年一貫制大專(高職)、三二連讀大專(高職)、技師學院、技術學院、高級技工學校,設4個平行志愿;第二批次為普通中專、職業中專、技工學校,設4個平行志愿。8月中旬,進行中等職業學校補充填報志愿。平行志愿體現“分數優先”原則,有利于考生選擇理想學校。
中等職業學校招生錄取將嚴格在“威海市高中段學校考試招生統一錄取工作平臺”上進行,由市招生考試辦公室根據各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按照學生初中學業考試成績和考生自主網報志愿擇優錄取,未經平臺錄取的一律不得注冊學籍。
特殊考生加分不超過5分
據了解,往年,對一些獲過獎的考生會有相應的加分,今年對獎項取得的時間有了新的規定,并且所加分數不得超過5分。
以2016年1月1日為限,之前在初中階段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音樂、美術比賽及科技競賽,在初三、初四學年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運動會比賽中獲取相關獎項和發明專利的考生仍享有一定加分政策,但分值作相應調減,最高加分不超過5分。2016年1月1日之后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上述比賽及競賽,獲得相關獎項和發明專利的學生不再具備中考加分或免試資格。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以及港、澳、臺灣省籍考生、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加分按原政策執行。2016年少數民族考生中考加分由10分調減至5分,自2017年起取消少數民族考生加分政策。
此外,特殊考生照顧政策只適合于普通高中錄取,同一考生符合上述多項增加分數或降低分數條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加分或降分,不可重復計算。
歡迎使用手機、平板等移動設備訪問中考網,2024中考一路陪伴同行!>>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