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小編 2016-03-07 22:14:35
三、考試的組織與實施
初中畢業(升學)考試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和管理,分為全市統一考試和學校自主考查兩類進行。
(一)全市統一考試的組織
1.考試科目。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體育。地理、生物安排在八年級結束時考試,其它學科統一在九年級結束時考試。
2.考試日期和學科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3.考試形式
文化課考試除思想品德、歷史科實行開卷與閉卷相結合的考試形式外,其他學科均為閉卷考試。
4.考點設置及準考證號編排
各縣區(管委會)教育行政部門應本著公平公正、方便考生、便于管理的原則設置考點,每個考點原則上要有二所學校(含二所)以上的考生,且同一考生校考生數不得超過該考點考生總數的70%。考生準考證號由市中招辦組織各縣區進行現場電腦隨機編排。
5.成績呈現
語文、數學、英語三科試卷卷面分數均為150分,其他學科卷面分數均為100分。語文、數學、英語的成績按原始分記載,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體育7科成績各按A、B、C、D四個等級記載。
各學科A級人數為參考人數的25%。B級以上(含A級)人數為參考人數的40%。C級確定方法為:①該科成績達到及格(該科滿分的60%)以上考生,扣除A、B兩個等級考生;②若及格以上考生不足參考人數的60%時,參考人數的60%以上考生,扣除A、B兩個等級考生。扣除A、B、C等級考生以外,剩余部分考生為D等級。
外地轉入莆田的九年級考生,必須參加八年級的生物、地理結業考試補考,并按當次考試統一劃定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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