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銅川市教育局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6-03-24 14:18:54
四、綜合素質評價
初中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在銅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依據《銅川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具體組織實施,評價結果記入《銅川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單》。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新生的重要依據,其結果和相關內容必須作為考生畢業和升學檔案。若六個維度均達到C級以上(含C級)方達到畢業要求并具備普通高中錄取資格;任意兩個維度達到B級以上(含B級)方具備標準化以上高中錄取資格。對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為D等時應非常慎重。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應在中考前的適當時候書面通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于5月20日前將電子版報市教育局德育科。
五、具體辦法
(一)考生報名
1、報名條件:
凡學籍在我市的初中畢業生均可參加報名;戶籍在陜西境內,雖然沒有取得我市義務教育學籍,但在我市初中學校連續就讀滿一年的初三應屆畢業生,經學校所在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允許參加報名考試;非陜西省戶籍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市完成義務教育后,原則上回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升學考試,對要求在我市參加升學考試的,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審定,可以參加報名和考試。
2、報名辦法:
在校學生以學校為單位組織網上報名。社會青年和外地市回銅川就讀高中的學生在戶籍所在區縣考試管理中心網上報名。報名程序是:先由畢業學校整理、初審學生學籍檔案,再由區縣學籍管理部門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按《陜西省外來務工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完成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考試辦法(試行)》(陜教基一〔2011〕38號)執行。報名工作要做到初中畢業生應報盡報,應考盡考,堅決禁止擅自剝奪學生考試權力的行為。區縣報名結束后,將考生花名冊及光盤報送市考試管理中心。報名冊是初中升學考試的基礎數據,學生基本情況要準確無誤,不得隨意增減、修改。
(二)招生計劃
招生計劃分為定向生計劃、統招生計劃和特長生計劃三部分。定向生計劃按省級標準化高中招生統招計劃的50%分配到鄉鎮農村初中學校,定向招生對象僅限初中階段一直在中考報名學校就讀的具有我市戶籍的應屆畢業生。省級標準化高中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專業測試由市上統一組織,具體辦法另文通知。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為指令性計劃,已錄滿計劃的高中學校,不再增加計劃。
1、定向生招生計劃。市一中、耀州中學、局一中和同官中學4所省級示范高中和標準化高中均招收定向生,定向招生計劃為本校統招計劃的50%。
2、定向招生生源范圍:公辦鄉鎮農村初中學校(共27所,見附表1)。
3、定向生生源資格:定向招生對象僅限初中三年一直在生源計劃學校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定向招生社會關注度高,各縣區要嚴格執行政策規定,指導有關初中認真做好考生資格審查工作,堅決杜絕轉學生、往屆生報考。在中考報名結束后,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由學校上報初中三年在本校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以及轉學生和往屆生名單(見附表2),經區縣教育局審核后,于5月26日前以正式文件及電子版(Excel電子表格)報市教育局基教科。市教育局將在網上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4、定向生錄取:錄取最低控制線在市上劃定的普通高中重點線下降25分。定向生學校滿足條件學生均可填報定向計劃。定向生計劃在第一批次計劃錄取,根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錄取,計劃錄滿為止。
(三)錄取分數線
分兩個層次劃定。第一層次:省級標準化高中統招線;第二層次:普通高中(含民辦高中)統招線。特長生錄取分數線視生源情況,按招生計劃,根據考試成績劃定。
(四)志愿填報
中考成績公布后,考生在規定時限內網上填報志愿。所有省級標準化高中和普通高中均面向全市招生。志愿設置為特長生提前單獨錄取志愿、第一批次定向生志愿、第二批次省級標準化高中志愿,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含民辦高中)志愿。提前單獨錄取志愿設三個志愿填報欄,第一批次定向生志愿可填報三個標準化高中志愿,第二批次省級標準化高中志愿設三個志愿填報欄,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含民辦高中)志愿設三個志愿填報欄,提前單獨招生未被錄取的考生不影響其他高中批次的錄取。所有批次志愿考生必須至少填報2所學校。
(五)招生錄取
1、組織方式: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實行統一考試、統一錄取,由銅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統一組織實施,區縣教育局和各高中學校配合,集中錄取。
2、錄取原則和依據:堅持多元評價和擇優錄取相結合,引導初中學生全面發展,改變將分數作為高中招生錄取唯一標準的做法,依據學生中考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錄取新生。招生錄取按照學校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依據考生中考成績(含實驗考核成績和體育成績)進行,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達到C等及以上者,普通高中方可錄取,任意兩個維度達到B等及以上者,標準化高中方可錄取。考生的中考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綜合素質評定等級較高者。
3、錄取順序:采取“按計劃招生,按成績排隊,按志愿錄取”的辦法,根據各學校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在具有錄取資格的考生中按升學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錄滿計劃為止。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參加后續批次錄取及補錄。
(1)提前單獨錄取:各類特長生。
(2)第一批次:定向生計劃。根據定向生學校考生志愿按成績由高到低錄取。
(3)第二批次:省級示范高中、省級標準化高中統招生。
(4)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含民辦高中)統招生。
未完成高中招生計劃的學校,根據考生補報志愿,按成績從高到低補錄。
4、照顧政策:
(1)現役軍人子女經審查屬實的,按照省教育廳、省軍區政治部《關于印發<陜西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通知》(陜政聯〔2012〕106號)有關規定執行(具體要求另文通知)。
(2)少數民族考生、初中階段受市級以上(含市級)表彰的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干部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六)通知書發放
錄取工作結束后,對錄取學生簽發市教育局特制的銅川市普通高中錄取通知書,學生持錄取通知書報到。市教育局根據高中錄取結果,直接生成高一新生學籍信息。未被錄取的學生不能取得普通高中學籍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籍,不發放高中畢業證書。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普通高中招生在銅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進行。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中考招生的組織、實施、協調和監督。市考試管理中心負責升學考試報名及筆試考務工作。市教研室負責組織閱卷、評卷、質量監測和試卷分析等工作。
(二)建立公示制度。市教育局、市考試管理中心向社會公示高中招生方案、招生計劃、錄取程序、錄取結果等。招生期間向社會公布咨詢舉報電話,設立群眾來信來訪接待室,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三)加強宣傳和培訓。市、縣區教育局采取有效措施,廣泛宣傳,確保招生政策家喻戶曉。切實做好學校校長、教師的培訓,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四)嚴肅招生紀律。各高中學校不得提前私自招生,對隨意擴大招生計劃,以及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行為堅決查處。
七、注意事項
(一)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意見》要求,結合學校發展規劃、辦學規模、師資狀況、生源狀況等認真審核,上報本區縣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
(二)參加畢業學業考試是每位初中生的權利,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學生參加考試。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督促、監督各初中學校按規定組織在校學生全員報名參加考核、考試。
(三)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嚴格按學生填報志愿進行,錄取時不調劑志愿,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各初中學校要認真安排,精心指導考生填報志愿,不得以任務理由限制考生報考,不得代替考生填寫志愿。
(四)規范高中招生宣傳。為了確保2016年中招工作順利有序進行,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各相關單位和部門要認真做好宣傳工作,及時將高中招生政策傳達到學校、考生,同時向社會廣泛宣傳,讓家長了解中招政策。各高中學校不得在市上劃定的分數線出臺后再自行劃定學校分數線誤導家長、擾亂正常的招生秩序。各校在新聞媒體上印發的招生宣傳資料須經市教育局審核后方可宣傳。
(五)外地回銅考生不再轉換分數。戶口在銅川及戶口在銅川又在外地上學的考生,須在銅川報名并參加銅川的初中畢業生升學考試,取得銅川中考成績方可參與銅川高中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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