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南海網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6-03-28 10:15:41
我省確定中考時間:6月25日-27日;考后估分報志愿
省一級學校指標到校生占比不低于45%
省教育廳3月25日發布《2016年海南省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明確了今年中招報名、填報志愿、錄取等重要事宜。
今年海南中招統考時間表
報考
報名信息:學籍系統自動生成準考證號
3月1日前,省中招辦從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中將全省初三年級學生信息統一導入省中招系統,系統為每一位考生自動生成10位數字組成的準考證號(前兩位為年份代碼,3—4位為市縣代碼,5—6位為畢業學校代碼,7—10位為考生順序號)和初始密碼(考生出生日期的8位數字)。
3月8日-4月30日,采集考生電子相片。
4月11日-15日,具有本省常住戶籍的外省市回瓊升學考生、往屆初中畢業生、具有同等學力的社會青年等到戶籍所在市縣(單位)中招辦報名,市縣(單位)中招辦應當場向考生反饋準考證號等報名信息。
統考科目:8科滿分共計810分
全省統一考試時間為6月25日-27日。今年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分為全省統一考試科目和市縣(單位)組織考查科目。全省統一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包括聽力測試)、思想品德、歷史、物理、化學和體育8科。其中語文、數學、英語(包括聽力測試)、思想品德、歷史、物理、化學7科實行全省統一命題、統一組織考試、統一評卷。體育科由省統一制定考試方案,市縣(單位)教育行政部門組織考試。
市縣(單位)組織考查科目為生物、地理、物理實驗操作技能、化學實驗操作技能,均由省統一命題,市縣(單位)組織考試、評卷。
考試科目成績以學科等級和各考試學科原始分總分呈現并公布,不公布單科原始分。
填報志愿:中考后估分,網上填報志愿
今年繼續實行考后估分網上填報志愿。填報志愿時間:6月27日-7月6日中午12:00為考生填報志愿時間;7月7日-10日中午12:00為市縣(單位)中招辦和學校核查考生志愿信息,完善考生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時間。
2016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志愿設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考生志愿是招生學校錄取的重要依據,考生填報志愿窗口關閉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填報的志愿信息,存入考生紙質檔案袋的《志愿確認表》也一律不得涂改。各學校、教師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強行要求學生填報指定學校或限制考生填報志愿。
具有本省戶籍和學籍,但不在戶籍所在市縣(單位)就讀和考試的考生,填報了戶籍所在市縣(單位)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志愿和海南中學等學校定向分配到戶籍所在市縣(單位)計劃志愿的,必須按規定時間向戶籍所在市縣(單位)中招辦提交戶口簿進行復查。
三沙市戶籍的考生在填報志愿等方面可以視學籍地為戶籍所在地,享受相應戶籍地考生的待遇。
錄取
錄取原則:公辦高中錄取后不予退檔
中招錄取工作依據招生計劃指標和考生報考志愿的批次、順序,按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學業水平考試學科等級和各學科原始分總分的高低,依次擇優錄取。
省一級學校和面向全省招生的其他普通高中學校只錄取各考試學科成績均達到C等及以上、綜合素質評價總等級達到B等及以上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其他普通高中學校錄取時,對考試學科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總等級的要求由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另行確定。
普通高中學校錄取時,設立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按規定順序錄取。
教育廳直屬中學、有關高校和科研機構附屬中學、海南華僑中學繼續全部或部分面向全省招生;其余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只在本市縣(單位)范圍內招生。
已被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和中高職“3+2”連讀、中高職“3+2”分段培養及中職與普通本科“3+4”分段培養試點班錄取的考生不予退檔(因招生出現特殊情況的除外)。各招生學校要特別注意甄別考生的錄取狀態,不得重復錄取已被上述學校錄取的考生。
指標到校:省一級學校指標到校生占比不低于45%
市縣(單位)重點高中學校繼續實行將部分指標直接分配到本市縣(單位)區域內初中學校的做法,今年省一級學校的“指標到校”計劃占本校計劃的比例保持不低于45%,其余學校不得低于40%。
“指標到校”計劃原則上先不分配至市縣(單位)重點高中學校的初中部(如市縣重點高中學校的初中部已執行了免試就近劃片入學規定,可根據劃片入學的學生占有比例,適當分配一定的“指標到校”計劃),招錄對象為填報了本招生學校志愿,且初中階段均在其初中畢業學校就讀,并參加學業水平考試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此類學生的錄取工作安排在統招生錄取之后進行,設立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此分數線不得高于本校統招生錄取分數線的90%(省一級學校不得高于本校統招生第一段錄取分數線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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