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東莞陽光網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6-04-05 10:18:46
昨日從石龍鎮宣教文體局獲悉,東莞市務工人員的隨遷子女現可申請參加今年異地中考,申請時間為4月1日至20日。
據省市近年發布的“異地中考”政策,在東莞初中應屆畢業的隨遷子女均可在東莞參加中考和報考中職院校,如要報考東莞市普通高中的,則需要符合以下條件:隨遷子女具有東莞市初中階段三年完整學籍,其父親或母親經我市相關職能部門認定在東莞市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并持有在東莞市辦理的有效《廣東省居住證》累計滿三年或以上、按國家規定在我省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累計滿三年或以上。
石龍鎮宣教文體局表示,2016年及以后“異地中考”的資格認定時限于當年的8月31日截止,往年5月31日截止,這也意味著父母的居住證、社保等的年限只要截至今年的8月31日滿3年,就符合資格認定條件。錄取方面,公辦高中對隨遷子女與本市戶籍考生分別劃線錄取,而民辦高中則按同一分數線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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