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南方日報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6-05-11 17:01:36
5月9日,從湛江市教育局處了解到:為進一步深化湛江市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改革,完善和規范高中階段考試招生工作,該局日前印發了《關于湛江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改革方案(修訂)》。修訂后的方案與原方案相比,主要有七個新變化。
■變化一:總分不變但調整考試科目分值
從2016年起,對個別科目分值進行調整。調整之后,各考試科目分值為: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各120分,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各100分,生物、地理各50分(卷面分值各100分,分別以50%計入總分),體育70分,總分仍為930分。
■變化二:調整志愿結構和錄取時間
中考招生設置第一批和第二批兩個批次錄取。為了平衡普通高中學校的生源結構和提高考(微博)生志愿的有效性,第一批普通高中從原來3個學校志愿增加到4個學校志愿。第一批省一級中學按1:1比例劃線,第二批面上中學按1:1.2比例劃線。中考成績和各批次分數線公布后,各批次學校錄取時間3天,補錄時間3天。經補錄后生源仍不足的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和第二批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允許在該批次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按本校招生范圍自行組織補錄參加本市中考的在庫考生和在外市、外省參加中考的本縣(市、區)戶籍考生,但參加普通高中自主補錄的外市、外省考生,其中考成績經折算后需達到湛江市相應批次高中學校最低控制線。
■變化三:完善“指標到校”招生機制
根據國家和省招生改革意見和“指標到校”機制設置要求,繼續執行指標生計劃占招生學校總計劃50%的分配比例,指標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應達到招生學校在當地普通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90%以上才能被錄取。市直屬公辦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級普通高中的指標生計劃面向全市分配(其中湛江農墾實驗中學面向湛江農墾系統初中學校分配,湛江市實驗中學面向雷州市初中學校分配);縣(市、區)屬公辦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級普通高中指標生計劃面向本縣(市、區)初中學校分配。維持按各初中學校參加中考報考人數比例分配的辦法。
■變化四:擴大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自主權
一是批準湛江一中、湛江市二中在全市各提前招收一個實驗班52人。實驗班招生原則上不組織考試,由兩校自主采取面試和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面試和測試時間由兩校自主確定,擬錄工作要在7月4日前完成。實驗班擬錄學生須參加當年中考,且其中考成績不低于兩校在學生所在縣(市、區)普通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95%方能被正式錄取,被正式錄取學生不再參加全市統一招生劃線錄取,占兩校在各縣(市、區)的普通生招生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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