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蘭州晨報 作者:武永明 朱瑞琴 2016-05-24 09:45:07
5月23日,蘭州市教育局公布了2016年蘭州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享受照顧政策考生名單,并于即日起至5月27日進行公示(蘭州教育網:http://www.lzedu.net/),接受廣大考生及社會各界監督。公示期間如有異議可撥打0931-8831608向蘭州市教育局實名反映。
為促進教育公平,體現公正、公開的原則,全面落實“陽光招生”,根據《2016年蘭州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實施方案》的照顧政策要求和標準,經考生申報、報考學校初審、蘭州市教育局審核,2602名考生符合2016年蘭州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照顧政策規定。
公示名單中,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主要集中在第1、第2、第5、第7、第8、第9項。
蘭州市教育局要求,享受照顧政策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必須在B等(含)以上。若同時具備幾項政策照顧條件,只按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項執行,不累計降分。參加統配(對口分配)錄取、自主招生錄取和因招生計劃未完成須降分補錄時,考生若同時具備降分補錄和照顧政策,只按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項執行,不累計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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