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合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6-06-15 11:15:48
語言表達的簡明、連貫、得體
簡明、連貫、得體,均是語言實際運用方面的要求。
簡明就是說話、寫文章都要努力做到既簡要又明白,其具體內容要點包括:
①準確把握事物的主要之點,盡量去掉多余的話。
②語言清晰、明白,無歧義(就是不要讓對方誤解),易理解。
③簡明扼要不完全是語言修養問題,還包括對事物的認識、了解等問題。對復雜事物如果不了解得很清楚,就很難掌握要點,就很難說得清楚。當然,提高語言修養也是十分必要的,否則,即使心里明白,也未必說得明白。
連貫的要求包括:
①各句圍繞一個共同的中心,保持統一的話題。如果東扯西拉,話題突然轉換,就會導致語言不連貫。
②句序合理。一段話或一篇文章不僅要圍繞一個核心,還要做到"言之有序",按照各句與中心的關系以及各句之間的關系合理地組織起來。句子組織得不合理,即使有著共同的話題,中心明確,也還是不能連貫。
③語言要連貫,還要注意過渡、銜接自然,前后呼應。一段話常常包含幾層意思,各層意思之間如果出現了脫節現象,上下文就不連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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