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合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6-06-24 16:13:43
說明:
1.志愿一經填報,并經考生和家長簽字(不得代簽)確認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因考生及其監護人原因,造成志愿錯填或漏填,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2.第一批次志愿實行“平行志愿”,按照“考生分數優先、遵循志愿順序”的原則進行投檔和錄取。投檔時,先按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排序先后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檔(先投分數較高、排序在前的考生)。對單個考生投檔時,按照考生填報的學校順序依次檢索投檔,當計算機檢索到考生填報的普通高中有計劃余額,考生檔案即投到這所普通高中。
考生在填報第一批次學校志愿時,特別要注意志愿順序,要根據自己中考成績,慎重選報,盡可能將有意向就讀的學校志愿填報在前面。
3.第二批次也實行“平行志愿”,具體投檔辦法參照第一批次。
4.第三、四批次錄取:根據中、高職學校的招生計劃數、按考生志愿順序錄取。
5.考生所在學校必須將此原始表妥善保存,以備核查。
6.省級示范高中錄取的學生,思想品德、理化生實驗操作成績必須達到B等及以上。一般普通高中錄取的學生,思想品德、理化生實驗操作成績必須達到C等及以上。
7.孝感高中中外合作計劃、民辦學校均按辦學成本收費,考生及監護人要在填報志愿前充分了解學校公布的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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