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合 作者:中考網整合 2016-07-13 20:57:24
3、定“規”――摸準作文思維規律
作文寫作有其自身的科學性和規律性,從記敘、描寫、說明到議論和抒情,從簡單的記敘文、說明文到復雜的記敘文、議論文,無不體現著一種由具體到抽象、由感性到理性、由淺入深的層次性和與接受主體思維發展特點相適應的規律性。因而,把握作文寫作內在規律,是提高作文教學質量和學生作文水平的關鍵。一般作文的運思過程,是發散思維與集中思維交互進行、循環往復的過程。
以《良師》為例。首先,我們要運用發散思維,在腦海中盡可能地將所有“老師”回憶出來,如人、物體、動植物等。接著,就要集中思維:分析比較,選定一位印象深刻的作為寫作對象?蛇@印象往往又是籠統的、概括的,怎么辦?必須進行第二次“發散”。我們圍繞確定的寫作對象四面八方去想,把大腦中儲存的各種有關信息全部挖掘出來。如確定寫人,那就會想到:1、老師的外貌;2、老師的習慣;3、老師的教學藝術……經過這一“發散”,可寫的很多了。但在既定的有限的時間和篇幅里,從哪個角度來表現才有可能筆力集中、重點突出而又富有教育意義呢?這又得第二次“集中”。對已經挖掘出來的信息加以篩選、組合,進行去粗取精、由表及里地思索,然后確定文章的中心、主題。于是,我們又得進行第三次“發散”:在這方面,該老師是否還有其他事跡?那些事跡是否更感人?于是我們又要進行新的“集中”……
摸準這一規律寫作,作文就會依“理”循行,選材立意、結構安排等往往一氣呵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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