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南平教育信息網 作者:南平市招生辦 2016-07-18 18:25:39
三、錄取辦法
我市高級中等職業學校錄取工作在南平市招委會的統一領導下,由南平市招生辦具體組織實施。
(一)第一批:五年制高職(含師范類高職,體育、藝術類院校)
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原則,在考生綜合素質評定合格的情況下,按升學考試語、數、英、物、化投檔分的60%(即330分)劃定最低錄取控制線,以第一志愿學校、專業一次性投檔,按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其中,體育、藝術類專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五年制高職最低控制分數線的60%確定(即198分),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個別院校的錄取辦法以院校公布的招生簡章為準)。
在錄取過程中,高職院校可根據生源情況,與南平市教育局協商確定五年制高職錄取線。
五年制高職錄取辦法若與省教育廳相關文件規定相悖,則按省教育廳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二)第二批:中等職業類學校(含職高、成人中專普通班)
中等職業類學校錄取工作參照南平市招委會《2016年南平市高中階段招生工作實施細則》(南招委〔2016〕1號)有關規定執行。根據考生志愿,需面試和體檢要求的專業,在面試和體檢合格的前提下,按文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投檔,在2016年8月3日以后以電子郵件方式先發至各中職學校,由學校確定錄取后,到南平市招生辦辦理錄取審批手續,審批截止時間為10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聯系電話:0599-8823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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