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6-10-20 09:27:24
1.名詞
1.1 名詞的可數與不可數
可數名詞指表示的人或事物可以用數來計量,它有單數與復數兩種形式。不可數名詞指所表示的事物不能用數來計量。物質名詞與抽象名詞一般無法用數目,來統計,都成為不可數名詞。
不可數名詞前一般不能用冠詞a、an來表示數量,沒有復數形式。要表示“一個……”這一概念,就須加a piece of這一類短語。要注意許多名詞在漢語里看來是可數名詞,在英語里卻不可數。如:chalk,paper,bread,rice,grass,news等。
1.2 名詞復數的規則變化
A.一般情況下加-s。
B.以s, x, ch, sh, 結尾的加-es
C.以輔音字母加y結尾的改y為i再加-es
D.以f,fe結尾的,去掉f或fe,變成v再加-es
1.3 名詞的所有格
A.單數名詞詞尾加’s,復數名詞詞尾若沒有s,也要加’s。
如:the worker's bike,the Children’ s ball
B.表示幾個人共有一樣東西,只需在最后一個人的名字后加’ s若表示各自所有,則需在各個名字后’ s。
如: This is Lucy and Licy’ s room.
These are Kate's and jack’ s rooms.
C. 如果是通過在詞尾加—s構成的復數形式的名詞,只加’。
如:the students’ books,the girls’ blouses
(另外:名詞+of+名詞名詞是有生命的,我們就用’s結構來表示所有關系。如果名詞所表示的事物是無生命的,我們就要用名詞+of+名詞的結構來表示所有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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