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淮北市教育局 作者:淮北市教育局 2017-02-08 10:12:14
考試項目及分值
今年淮北體育考試總分值為60分,考試分為必考項目和選考項目,其中必考項目1個,學生個人自選2個考試項目,每位學生應參加3個項目考試。必考項目30分,兩個選考項目各15分,合計60分;各單項成績以0分為起點,不設最低分。
1、必考項目: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2、選考項目:立定跳遠、1分鐘跳繩、50米跑。考生任選兩項(選考項目一經選定,不得更改)。
3、考試評定標準:
(1)執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初中三年級相關項目的評分標準。
(2)選考一分鐘跳繩參照執行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2007年頒布施行的《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中初中三年級相關項目的評分標準。
考試時間、地點
考試時間:4月中下旬,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市直學校、三區、大企業所屬學校及有關學校考生由市教育局設置考點進行體育考試,濉溪縣考生由縣教育局統一組織考試。
考試及評分辦法
1、考生按照檢錄表順序在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在考試時間內,考生未參加考試或中途離開考場,不論什么原因均作自動棄考論處,考幾項算幾項,不考不得分。
2、考生參加每個單項考試均應按順序進行,立定跳遠每人測試三次,取最好成績計算;跳繩以1分鐘內所跳的個數計算成績,50米跑和1000米(800米)跑每人限考一次,且1000米(800米)為最后進行考試項目。
3、考試完畢,各項成績存儲在智能信息卡中,考生到出口處,自動打印考試成績。
免考與緩考
1、因肢殘喪失運動能力的考生,可申請辦理免考手續。申請免考程序:由考生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免考(緩考)申請表》,并詳細注明原因,出示醫院的有效證明和殘疾證,經家長、班主任、體育教師簽字和學校核查后,報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可予以免試。批準同意免考的學生,按滿分計入考試總分。
2、因傷、病長期免修體育課,但未喪失運動能力而申請免考的學生,應有醫院的詳細證明,按免考程序申報審批,免考考生必須在學校公示后方能生效。經審核屬實,批準同意免考的學生,按體育考試42分(總分的70%)計入成績。
3、因傷、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暫不能參加身體素質測試的考生,可申請緩考。參加緩考的學生,由市體育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規定時間,原則上安排在體育考試時間的最后一天,集中組織補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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