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溫州晚報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7-03-13 15:37:50
從溫州市教育局獲悉,我市2017年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學業考試將于4月中旬至5月底進行,各縣(市、區)考試時間略有不同。
本次體育考試對象為所有參加升學(指升入普高、職高、中專、中技等學校)考試的初中畢業學生(含在外地就讀,戶籍在本市的應屆初中畢業學生及本市戶籍往屆初中畢業學生)。考試采用電子測試方式(或其它統一方式),測試項目分為必測項目和選測項目。
其中,男生必考項目為1000米跑,選考項目從50米跑、立定跳遠、一分鐘跳繩、擲實心球、引體向上、足球運球繞桿、籃球運球投籃、排球墊球、踢毽子、游泳等10個項目中任選3項;女生必考項目為800米跑,選考項目從50米跑、立定跳遠、一分鐘跳繩、擲實心球、一分鐘仰臥起坐、足球運球繞桿、籃球運球投籃、排球墊球、踢毽子、游泳等10個項目中任選3項。
現場考試各項目測試和成績評定均由儀器設備完成(除游泳、踢毽子外),不采用儀器方式測試的,需保留原始成績底單備查,并做好防偽措施。
普通考生各單項成績滿分為10分,總分為40分,4個項目按照實際測得的成績之和計入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成績。
根據規定,有三類考生可以免考:一、初中階段體育與健康課免修,并于2016年底前在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免于執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或有嚴重疾病(應出具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的學生,可于2017年3月24日前向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申請免考。經批準同意免考的學生可以參加高中錄取,成績按30分計入學業成績。
二、對身體發育不正常,如侏儒癥(女生1.3米,男生1.4米以下)、肥胖癥(須經疾控中心檢測認定)、畸形(如嚴重脊椎彎曲、雞胸、明顯為O型和X型腿等),以及在考試前或考試期間,因心血管疾病或其他傷、病不能參加激烈運動的考生,經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和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可不參加考試,成績按30分計入學業成績。
三、肢殘等學生持殘疾人證書,由學生家長提出申請,學校審核,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可不參加考試,成績按36分計入學業成績。
此外,對具有縣級以上醫院證明,考前有嚴重傷、病和女生例假的考生,經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在考前辦好緩考手續。緩考學生應在原定考試日期后10天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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