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桐鄉教育局 作者:桐鄉教育局 2017-03-20 09:43:58
邵逸夫中學
第四組:洲泉中學石門中學桐星學校
第五組:崇德初中羔羊初中烏鎮中學
(二)保送生候選人推薦
本年度桐鄉市高級中學保送生的推薦對象為桐鄉市各初中學校中具有本校三年連續學籍且具有桐鄉市戶籍的優秀應屆畢業生。具有本校學籍且具有桐鄉市戶籍的應屆畢業生總數為該校初三學生核準數。
各學校保送指標以該校初三學生核準數為依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學校保送指標=學校初三學生核準數×(招生學校招收保送生人數/全市初中畢業生核準總數)
各學校按所分得保送指標的130%推薦保送生候選人(具體推薦人數見附件2)。
學校推薦條件為兩項:綜合素質評價、三年學業成績。
1.綜合素質評價。德、智、體諸方面表現一貫優秀,依據《桐鄉市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標準及辦法》,綜合素質評價等第達到4A,每學期體育成績均在合格及以上。
2.初中三年學業成績。七至九年級每學期期末學業考試(語文、數學、外語、社會·思品、科學)和九年級文理科基礎調研成績優秀者,其中七至九年級各學期期末學業考試成績和九年級文理科基礎調研折算比例為:
七年級上全科總分10%七年級下全科總分10%八年級上全科總分15%八年級下全科總分15%九年級上全科總分25%九年級文理科基礎調研全科總分25%
注:九年級文理科基礎調研成績按原始成績除以0.59(折算至總分500分)后加權計入總分。如遇有個別學生該學期缺考時,則用該生上一學期名次和本次同名次學生成績代替。
被推薦學生學業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作為學校推薦保送生的依據,同等條件下,市級及以上競賽獲獎的學生可優先推薦。
(三)錄取程序
保送生的錄取以初中畢業升學考試成績為依據,具體錄取辦法分學校保底錄取、抱團錄取和統劃錄取三步進行(桐鄉市高級中學優質直升生已錄取保送生數按學校從第一步保底錄取數中扣除):
第一步,學校保底錄取,錄取名額為招生計劃的50%(市區五所學校為80%)。
對各初中學校推薦的保送生候選人,以初中學校為單位,按各初中學校實際所分得保底數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當錄取到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分數時,按照語文數學兩科總成績排序錄取,如再相同,則一并錄取,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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