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7-03-29 11:33:29
(二)五年制高職專科、三年制中職學校招生錄取加分照顧政策
五年制高職專科、師范類專科和三年制中職招生錄取加分照顧政策,按省招考委文件規定執行。
九、信息數據上報時間
(一)考生報名信息數據于4月20日前上報市招考辦。
(二)各縣(區)招辦于5月10日前,分考點、考場上傳考生姓名、準考證號數據庫,上報統考試卷需求數。
(三)各縣(區)招辦于6月1日前上報考生體考、實考成績數據庫、生物和地理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總分的20%成績數據庫。
(四)各縣(區)招辦于6月30日前上報五年制高職專科享受加分照顧政策的考生特征分數據庫。
十、錄取
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市招委、市教育體育局的領導下,按照“分批次、按志愿”的錄取原則。錄取批次為:第一批,普通高中學校;第二批,省屬、市屬、跨市、州屬中等職業學校。
五年制師范類專科、高職專科的錄取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錄取控制分數線由市招考辦根據省教育考試院下達的招生計劃數和考生填報志愿人數,上報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由省教育考試院審批后執行。
(一)第一批普通高中學校錄取
高中學校招生錄取時間:6月27日。錄取工作由各縣(區)招委、教育局組織。根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投檔錄取。
一類高中學校(資陽中學、安岳中學、樂至中學)只能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計劃。第一志愿報考一類高中未被錄取,其分數在一類高中學校線下20分的考生,所填第二志愿學校視為該校一志愿投檔參與學校錄取。
二類高中學校(雁江區伍隍中學、安岳縣實驗中學、樂至縣仲良中學)只能錄取填報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和視為本校一志愿投檔的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計劃。凡未被二類高中學校錄取,其分數在二類高中學校線下30分的考生,所填第二志愿學校視為該校一志愿投檔參與學校錄取
(二)第二批中職學校錄取
三年制中職錄取工作于7月16日進行,采用遠程網上錄取。市招辦通過網絡將考生信息傳遞給各中職學校,由各招生學校打印錄取花名冊,并通知考生。
報考市內中職學校的考生,由各縣(區)招辦將考生報考信息通過網絡傳給中職學校,由中職學校錄取后通知考生。
十一、考生檔案
報考五年制高職專科、師范類專科的考生檔案,由《考生登記表》、《志愿表》和加分證明材料組成,考生檔案由各縣(區)招辦組建,考生憑新生錄取通知書到各縣(區)招辦領取檔案,報到時交學校有關部門。其它各類學校招生,不需組建考生檔案,若學校要求組建考生檔案,各縣(區)招辦應予組建。
十二、加強領導,強化宣傳,嚴肅招生紀律
各縣(區)招委、教育局要成立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在統考和招生工作中,加強紀檢監察力度,嚴肅招生紀律,建立建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確保招生考試工作萬無一失。對監管不力,造成轄區內招生秩序混亂或造成社會影響的縣(區)教育局,責令寫出書面檢查,在全市范圍內通報批評。
各地要切實抓好職業學校招生工作,各縣(區)教育局局長負總責,分管副局長具體負責。省、市政府將中職招生納入了民生工程進行目標考核。市教育體育局也把此項工作納入了對各縣(區)教育局的年度目標考核,完成或超目標的予以表彰,未完成的進行通報批評和扣減考核目標分。
各縣(區)教育局、招辦、各初中學校要加大宣傳力度,指定專人負責招生宣傳工作。招生宣傳工作實行統一宣傳,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一律不準私自到生源學校進行宣傳,需要到生源學校進行宣傳的學校,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統一進行。要嚴格招生資料發放程序,各單位、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扣壓發給考生的招生宣傳資料,違者將嚴厲查處。
各地要大力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公開招生政策、規定、辦法。在招生考試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嚴肅考風考紀,嚴格考試紀律,嚴禁封鎖招生信息,嚴禁侵害學生合法權益,嚴肅查處有償招生、索取回扣等問題,要設立和公布舉報電話,對群眾反映和舉報的問題要及時調查、處理,對招生中出現的違規、違紀、違法事件要及時嚴肅查處,保證招生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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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與健康、理科實驗操作考試工作在5月6日前完成,具體時間由各縣(區)自定。
各縣(區)招委、教育局要加強文考、體考和實考的安全管理,嚴格措施辦法,落實責任,嚴防安全事故和意外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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