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寧海新聞網 作者:陳靜珠 2017-04-19 10:22:29
昨日從縣教育局獲悉,我縣今年高中段招生政策類和各類競賽獲獎加分考生的加分條件、加分范圍、加分分值和操作程序等事項公布,該政策僅限當年有效。
其中,政策類有四種情況。(1)歸僑及華僑子女、香港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籍考生﹙憑縣僑辦證明﹚,臺灣省籍考生﹙憑縣臺辦證明﹚,少數民族考生﹙憑縣民族宗教事務局證明﹚,加6分。(2)現役軍人子女加分政策按《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軍區政治部關于貫徹〈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意見》(浙政聯〔2013〕2號)執行,其中給予所有現役軍人子女加分,仍執行加6分投檔優待。(3)革命烈士子女(憑縣民政局證明)加30分。(4)寧海籍雙農獨女考生加10分﹙憑縣衛計局審核證明﹚。
競賽類(含特長生)加分事項規定了具體的競賽類別及加分對象。其中,本通知中的各類競賽活動是指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許可的體育藝術和信息學兩大類別;加分對象為參加競賽活動獲一定獎次或取得相關部門特長水平證書的畢業生。
競賽類加分條件和分值包括體育藝術和信息學兩項內容。體育藝術有六種情況滿足加分條件。2014年9月1日起至2017年5月15日止,滿足(1)參加浙江省第十五屆運動會青少年部比賽,獲個人項目前六名或集體項目前三名的主力隊員加8分。(2)參加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舉辦的體育競賽,獲個人項目前六名或集體項目前三名的主力隊員加8分。(3)參加寧波市十七屆運動會獲個人項目前六名或集體項目前三名的主力隊員加6分。(4)參加由市教育局和市體育局聯合舉辦的列入計劃的全市中學生體育競賽,獲個人項目前六名或集體項目前三名的主力隊員加6分。(5)參加縣中學生田徑運動會,獲得個人單項第一名的加5分(含接力項目);參加縣中學生籃球賽,獲團體第一名的主力隊員各加5分;參加縣中小學生乒乓球比賽獲單打前三名分別加5分、3分、2分,獲團體前三名主力隊員分別加5分、3分、2分。﹙6﹚2014年12月—2017年5月,獲省教育廳頒發的藝術特長水平A級證書者加6分。
信息學有三種情況滿足加分條件。2014年9月1日起至2017年5月15日止,滿足(1)參加由省教育廳主辦的青少年信息學(計算機)競賽,獲一等獎的加8分,二等獎的加6分。(2)獲省中小學信息技術等級考試計算機二級及以上證書者加5分。(3)參加市教育局和市科協聯合主辦的中小學生計算機程序設計競賽,獲一等獎的加6分。
具體操作辦法要求:(一)凡屬加分范圍的考生,須填寫《2017年寧海縣高中段學校招生加分考生登記表》,并按表中要求加蓋有關公章。學生加分情況由所在學校集中公示5天。(二)考生在政策類或競賽類中具有多項加分條件的,每類加分分值按最大一項加分分值計入高中段招生考試成績總分,不累計加分,總加分分值不超過30分。省中小學信息技術等級考試計算機二級及以上證書單獨計算。(三)政策類加分由縣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負責核準;涉及競賽類項目加分的﹙2人及2人以上項目為集體項目﹚,由基礎教育科審核,審核后會同政策類加分統一送縣中招辦登記入冊。(四)由各校負責匯總本校符合加分條件考生的《登記表》及有關證明材料,統一到縣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辦理審核手續。并把匯總表和雙農獨女匯總表發送至bxwjb1967@163.com。審核手續辦理日期截止5月25日,逾期不補。聯系人:王老師,聯系電話:65259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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